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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367/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供应“X光检定机及金属探测门”的执行合同。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12-18
【法规编号】 701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67/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供应“X光检定机及金属探测门”的执行合同。


  监於判给三洲贸易有限公司供应「X光检定机及金属探测门」的执行期跨越一财政年度,因此必须保证其财政支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五月十五日第30/89/M号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号法令第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许可与三洲贸易有限公司订立供应「X光检定机及金属探测门」的执行合同,金额为$2,655,178.00(澳门币贰佰陆拾伍万伍仟壹佰柒拾捌元整),并分段支付如下:
  
  
  
  2006年
  
  $ 2,100,000.00
  
  2007年
  
  $ 555,1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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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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