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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2006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197/2006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地图绘制暨地籍局代局长,作为签订向地图绘制暨地籍局提供清洁打蜡服务合...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12-06
【法规编号】 705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97/2006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地图绘制暨地籍局代局长,作为签订向地图绘制暨地籍局提供清洁打蜡服务合同、中央电脑室空调系统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及电脑设备的保养及支援服务第十一附录合同的签署人。


  运输工务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六条第二款及第七条,以及第15/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权力予地图绘制暨地籍局代局长张绍基工程师,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分别与“梁威清洁打腊”、“中兴工程有限公司”及“鹰图香港有限公司”签订向地图绘制暨地籍局提供清洁打蜡服务合同、中央电脑室空调系统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及电脑设备的保养及支援服务第十一附录合同。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运输工务司司长 欧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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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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