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在印刷品时代、广播影视时代、互联网时代到全媒体时代的顺次迭代中,著作权人这个庞大的群体的特征愈加多样复杂。相比商标和专利权人,著作权人除了共同的商业性,更具有社会性和群众性,特别是在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各方利益主体博弈更加剧了这种复杂性。正因如此,亟待探讨全媒体时代版权守正创新之道,寻求著作权人价值实现的方法和途径。笔者认为,著作权人价值实现是辨析当前版权复杂问题的第一原理。
全媒体时代,内容为王,著作权人是内容的创作者和提供者,围绕内容的产业链条和著作权人的价值链条存在着多重利益博弈关系,这就是:内容的著作权人专有性和网络空间的集体共享性之间的利益博弈;内容的著作权人有限授权供给和内容的网络海量需求之间的利益博弈;内容的著作权人有偿供给意愿和内容的无偿使用动机之间的利益博弈;内容使用的分散性和内容保护维权的地域性之间的利益博弈;内容的发达国家保护壁垒和内容的发展中国家输入引进之间的利益博弈。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内容创造更加丰富多样、产学研用相互交织、资源整合纵横交错、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新旧矛盾更新交替的新局面。同时,我国作为一个大国经济体,正向现代化经济体系转型,版权经济顺势崛起,竞争更加剧烈。穿透现象看本质,我们坚持认为,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版权制度始终遵循着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主线前行,始终承载着鼓励创作、激发创意、保护创新的历史性使命,是文化、艺术、科技领域一切原创著作权人价值的守望者。
全媒体时代,万变不离其宗,更需要坚持这样的理念,在版权制度的基本架构下,尊重原创,以著作权人价值实现为辨析当前版权复杂问题的第一原理,为版权制度规则的第一原则。我们以简单法则应对复杂巨变,让一切纷乱回归本源,以第一原则正本清源,寻求著作权人价值和社会大众利益的兼顾平衡,营造“一创成名、一创致富、一创终身享有、一创利及子孙”的环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贯彻始终。
这是新挑战,也是新战场,更是全媒体时代给版权工作者提出的大考卷。
(段桂鉴 作者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