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某知名自媒体公众号发布了题为《托你们的福,那个杀害空姐的司机,正躺在家里数钱》的文章,其低俗、恶意、冷漠的表达和措辞缺乏对逝者起码的尊重,更是对逝者家属以及网友感情的亵渎。”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正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愤怒地表示。
“在国家大力整治自媒体乱象的当下,自媒体风波却再三出现,不得不承认,当前对自媒体的监管仍然缺乏力度。”李正国认为,目前我国关于自媒体规范方面的法律大多是行政法规以及规章,一些则是地方性行业规范,而专门针对自媒体的法律条文屈指可数,并且杂乱分散,条文语言和相关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准确权威表达,导致相关部门对自媒体的监管手段通常局限于事后监管,如约谈、罚款、封号等。监管手段和措施没有跟上自媒体发展步伐。
为此,李正国建议,应尽快出台一部针对自媒体管理的专门法律,对自媒体的性质、地位作出明确规定,明确政府、自媒体运营商、自媒体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划出行业“红线”,设置发展“底线”,让职能部门实施惩戒有法可依、有法可据。他还建议,应建立中国自媒体行业协会,赋予其一定的惩戒权,使其在面对侵权行为时有权对侵权者进行惩戒,维护自媒体运营的秩序。同时,还应由行业协会指导自媒体运营商制定行业运营规范,明确自媒体用户的注册与认证、积分管理、内容要求、行为规范、数据管理和处分法则,培育自媒体用户和运营商的自治能力,引导自媒体行业自律。(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