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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西湖区法院协助台湾南投地院送达文书案——对同一受送达人9次协助送达

自2013年7月2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先后9次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的送达文书请求书,请求协助送达台湾南投地方法院2013年度重诉字第69号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事件、2014年度声字第62号撤销处分事件等裁定、判决书等司法文书给同一受送达人大陆居民王某某。

江西南昌西湖区法院协助台湾南投地院送达文书案

——对同一受送达人9次协助送达


(一)请求事项

自2013年7月2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先后9次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的送达文书请求书,请求协助送达台湾南投地方法院2013年度重诉字第69号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事件、2014年度声字第62号撤销处分事件等裁定、判决书等司法文书给同一受送达人大陆居民王某某。

(二)办理结果

江西高院根据台方提供的受送达人地址,将该案转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助办理。送达人员先后9次对同一受送达人王某某进行了直接送达。其中,2013年送达4次、 2014年送达3次,2015年送达2次,均成功完成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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