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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强化预防干预压实监护责任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天娇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的小豪(化名)曾是一名“网瘾少年”,有多次偷窃等不良表现,但最近几个月来,他的人生开始一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天娇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的小豪(化名)曾是一名“网瘾少年”,有多次偷窃等不良表现,但最近几个月来,他的人生开始一步步发生蜕变。

转折发生在一起盗窃案件办理期间,繁昌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留意到涉案的小豪是一名未成年人,经调查发现其监护人在监管教育方面存在监管缺失、教养不当、关爱缺乏等问题,导致其性格孤僻、沉迷网络,最终走上歧途。

为帮助他重回正轨,办案人员不仅向小豪的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履行监护职责,还请来专业义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升他们对小豪的教育引导能力。

这起“网瘾少年变形记”是安徽检察机关开展加强督促监护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工作以来的一个缩影。

由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给其身心、学业、安全等方面带来危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困扰,2021年以来,安徽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部门立足案件办理、依托未检职能,采取督促监护、参与综治等手段,多管齐下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检察机关强化预防工作,注重营造思想环境,采用广播、现场宣讲、网络直播录播等方式,结合检察开放日、宪法日等特殊节点,大力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并通过实地走访、提前介入案件、开展家教指导会、制发“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庭和学校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在案件办理、联合执法以及专项活动中发现的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职的现象,持续强化履职监督,关注沉迷网络等现象,邀请心理老师为未成年人及家长集中授课,着力加强家庭监督的作用,对履职不力的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或制发督促监护令,压实监护责任。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参与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案件中,对两名未成年人采取拆案处理的方式,由未检检察官单独办理,并联合公安机关细致开展了社会调查,发现两名未成年人均因父母疏于管教,受他人诱惑参与犯罪。

为此,该院通过开展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在决定对两名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同时,也对两人的父母进行了亲职教育,并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他们强化监督能力,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两名涉案未成年人,提高监护效果,预防涉案未成年人再次参与网络犯罪。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止于就案办案。为取得长效实效,该院还与团县委联合组织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座谈会,邀请公安、教体、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单位参加,共商建立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协作机制,会后共同会签了《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实施办法》,防止未成年人受到网络犯罪侵害,确保未成年人上网安全。

据统计,2021年以来,安徽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相关宣传教育491次,指导家庭、学校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259次,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教育60次,对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12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89份,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1份,以实际行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屏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加强督促监护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目前已被纳入安徽省检察院第三批“检察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合力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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