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黄辉 通讯员刘荣松
“检察官姐姐,我要举报!”2021年4月的一天,江西省某县人民检察院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上完课,像往常一样和同学们道别时,有一名学生走上讲台说。
经调查核实,2021年11月,该县检察院对校园“大灰狼”方某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并提出从业禁止的建议。
同年12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依法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禁止方某从事与教育相关的职业。
必须把“大灰狼”挡在校门之外!为限制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担任学校教职员工或从事校外培训工作,有效遏制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2022年3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教育厅会签《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及校外培训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及校外培训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明确查询对象、内容、时间和实施步骤等具体要求。
根据安排,此次查询以全覆盖为目标,对象不仅包括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已办证校外培训机构等)的教职员工,也覆盖校内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临聘人员、医务人员、保安、门卫、保洁员、工勤人员等。
据了解,首次全面查询工作将于2022年6月31日前完成,7月20日前完成认定和处理,此后全省各地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查询,并于8月底完成集中查询,对拟录用教职员工或从业人员进行实时查询。
为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江西检察机关还持续深化“百院千人万里行”普法活动,常态化推进“送法进校园”。2021年以来,江西省共有2046名检察人员担任3399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其中1356名检察人员担任1901所乡村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共走进6031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891次,为115万余名师生及家长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座谈1748次,举办家长课堂254次、教师课堂201次,组织1.4万余名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开展线上普法451次,将法治“种子”播撒进孩子们的心田。
值得一提的是,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姐姐工作室”创新组建由网格员、妇女主任、青年团干、青年教师等共3000余人组成的法治宣讲志愿团队,一年内走遍该县181所学校,在当地营造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广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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