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赵明 陈建群
两人买槟榔扫码中奖后竟动起歪脑筋,通过计算机技术入侵槟榔企业后台网站,批量下载红包链接,并将盗取的红包链接予以售卖,最终受到法律严罚。
2021年3月,湖南省湘潭县某槟榔企业报警称,怀疑所售槟榔产品包装上的中奖信息泄露,被人恶意领走奖金。后警方查明,2021年3月4日至5日,有3个微信号多次扫码报案公司槟榔的中奖二维码,3个账号累计扫码资金40855.42元。这3个账号背后的用户很快被核实,分别是郭某、万某和邹某,他们交代是从一个发卡平台结识了“朋友”,花费比红包金额少5元至10元的价格,即可买进二维码和密码信息组成的“红包料”,扫码后赚取差价。
随后,幕后黑手张某和徐某浮出水面。2021年2月初,张某和徐某发现涉案公司有扫码中奖活动。张某曾在互联网公司任职,有较为熟练的计算机技术,于是他入侵该槟榔企业后台网站,找到了抽奖活动的抽奖码,并通过相关技术手段批量下载该企业的微信抽奖红包的链接和密码30余万条。
由于企业将扫码兑奖上限设置为同一个微信号每日只能兑奖10次,为快速兑现红包,张某突破后台限制,修改上限为100次。不仅自己扫,张某和徐某还在网上搭建了“发卡建网”平台,低价销售“红包料”给万某等人。
截至案发,涉案的6人共用微信扫码兑现盗窃的微信抽奖红包金额达30余万元,未遂部分金额为80余万元,其中张某和徐某获利20余万元。近日,由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等6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施盗窃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宣判,6人被分别判处9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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