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昆明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 |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19-05-16 | 【实施日期】 2019-05-16 |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产业领域】 土地房产 ; 公共管理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年4月26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9年5月16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昆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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