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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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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会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5日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宁所作的《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易炼红书记在宜春调研时讲话要求,按照省、市党代会部署安排,紧扣建设“六个强市”目标,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创造新时代人大“第一等的工作”,为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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