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77号 【效力...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77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7-28 【实施日期】 2021-10-01
【法律话题】 医疗卫生 ;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环境保护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七十七号)


  《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pdf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来源于数据提供单位或网络,网站不对法规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请务必与正式文本核对后使用。网站访问者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