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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处彰显检察担当

□ 本报记者 黄 辉□ 本报通讯员 郑燕飞“这个会开得好!在大伙家门口‘打讲’(当地方言,意为讨论),既解决了问题,又让我们懂了...

□ 本报记者  黄 辉

□ 本报通讯员 郑燕飞

“这个会开得好!在大伙家门口‘打讲’(当地方言,意为讨论),既解决了问题,又让我们懂了法律。”说起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人民检察院的乡村“屋场贴心会”,当地村民津津乐道。

近年来,江西检察机关结合实际,探索“乡村微检察”工作模式,走进田间地头,深入开展法律“微”监督、提供法律“微”服务、进行法治“微”宣传,从“微”处彰显检察担当,让法治气息充盈在赣鄱青山绿水间。

“微监督”

办案就在家门口

6月16日,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白水镇某村八旬老人胡某家中,上门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听证会。

胡某在山上放置捕猎夹抓捕野兔售卖。经鉴定,被捕获的华南兔属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考虑到胡某年事已高,无违法犯罪前科,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捕获的野兔也放归山林,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村民代表等参加。听证会形成一致意见,同意对胡某作不起诉处理。此外,检察官还用乡音深入浅出地为群众讲述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讲清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江西各级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前往辖区各乡村了解风土人情,排查案件线索,调查核实案情,在村民家门口把案件办好,让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检察院结合相关案件,绘制了寻乌县“检情地图”,记录并定期更新地方风土人情、综治干部信息、群众诉求等内容,及时发现检察环节问题,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在办理一起村民控告当地相关单位案件时,检察官根据“检情地图”找到当地综治干部信息,沟通了解情况后邀请对方参加公开听证。经过共同释法说理,有效化解了矛盾。

“微服务”

关注群众身边事

今年3月,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村里走访时了解到,7岁的小海(化名)父亲去世,母亲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自理,由姑祖母轮流照顾。但姑祖母都年纪大了,无力抚养。

谁来当小海的监护人,既能照顾他的生活,又能保证孩子顺利入学、升学,成为检察官们的牵挂。经过一次次调查、走访、协商后,余江区检察院确定由当地社会福利院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变更小海监护权的民事诉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案子办结了,帮扶却没有停。余江区检察院联合民政局、妇联、关工委等多家单位成立救助专班,从母亲治疗、孩子入学、生活保障等方面,长期跟踪帮扶、定期回访,同时开展司法救助,全方位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从饮用水到食品药品安全、从务工讨薪到种子质量,村民的琐碎小事都成为江西各级检察机关关注的大事。

今年4月至5月,九江市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检察蓝守护春耕忙”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检察官发现田垄间、小路旁,常有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包装上残留的农药可能污染环境,甚至影响村民的健康。

经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后,武宁县检察院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积极履职,守护田间最浓春色。

“微宣传”

法治教育润人心

今年端午期间,南昌市人民检察院驻新建区金桥乡大观村工作队邀请市文化馆开展送戏下乡村活动,把养老反诈普法宣传与中国传统戏曲结合,村民们看得津津有味,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防骗意识。

江西各级检察机关深入乡村开展“百院千人万里行”“守护明天—法治乡村行”等普法活动。检察官们走进村庄地头,来到村民家门口,宣传讲解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防范养老诈骗等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

如今,景德镇市昌江区丽阳镇古田村古田小学仅有的两名学生,也有了自己的“专属”法治课老师。身为“专属”法治课老师的昌江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于梦鑫说:“我会努力把法律知识传递给每一名山村孩子,一个都不能少。”

和于梦鑫一样,江西检察机关1300余名法治副校长走进1800余所乡村学校,围绕防性侵害、校园欺凌等主题,开展常态化普法,帮助农村孩子们掌握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覆盖面涉及15万余名乡村师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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