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晚上)10点了,去殡仪馆上班,又是1600元一天,开心!”“殡仪馆下班了,1600元到手,躺那啥也不用干,睡一觉,醒了下班”……近日,河南新乡一名女子拍摄多段视频称,在殡仪馆上夜班,晚上在那里睡一觉就有1600元工资。
对此,新乡市殡仪馆在官方微博上发布辟谣信息称,这是有人冒充新乡市殡仪馆职工编造不实言论。
互联网上不实信息时常出现,或耸人听闻、混淆视听,或带偏节奏、引发恐慌,已经成为最令人们深恶痛绝的网络乱象之一。
“各类混淆视听、误导公众舆论的谣言污染网络环境,部分群体为了获取所谓的‘流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频频出现舆论反转,不仅损害了用户对平台的信任,而且扰乱了网络秩序。”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许身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网络治理力度,法律已经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层面,搭建了一套惩治网络谣言的制度体系。但是,相关法律治理机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推动构建多方协同的治理机制。
源头治理防范不实信息成谣言
疫情期间,造谣小区封闭、城市“静默”;高考期间,传播“准考证丢失”不实信息;以养生名义,传播“土豆放进冰箱可能产生致癌物质”等虚假科普信息……
从这些年情况来看,每逢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社会热点、重要国际事件,都会出现形形色色的谣言信息。在平时,针对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也会出现方方面面的谣言信息。
对于这些令人深恶痛绝的网络谣言,各地各部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今年3月,国家网信办部署开展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打击网络谣言等十方面任务。经过持续治理,网络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例如,在这次网暴专项整治行动当中,重点网站平台累计拦截涉攻击谩骂、造谣诋毁等信息6541万余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7.8万个。
多地在治理网络不实信息过程中,形成了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天津针对网络谣言等有害信息,建立了全市网络举报一体化受理机制和联合辟谣机制,打造“天津举报”“天津辟谣”等传播矩阵,清除有害信息传播的土壤,同时也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对反映群众诉求的网上信息,第一时间发现收集,形成线下和线上联动、及时办理的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通过持续专项治理,网络生态明显优化,但不可否认的是,谣言治理仍有需要完善之处。
“谣言其实已经是部分不实信息传播后的形态。不实信息在前期难以发觉与判断,只有其达到一定量级时,才有可能被发现并研判,此时,网络不实信息的传播能力已变得更强,治理起来也更加困难。”许身健认为,不实信息是更广义的谣言,谣言是不实信息已经传播时的表现。因此,与其在形成谣言后再进行辟谣,不如在源头对不实信息进行打击,抢在不实信息成为谣言之前将其扼杀。
网络平台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目前来看,网络不实信息主要包括虚假专业知识和社会新闻两大类,形成原因复杂,包括编造谎言、仿冒他人蹭热点、以讹传讹、主观臆测、摆拍演绎被误以为真等情况。
而且,一些不实信息以标题党的方式吸引“毒流量”,采用虚构、仿冒、摆拍、以“网传”“听说”打擦边球等方式制造热点,尽管未形成谣言,但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渠道多样、辐射面广等特点使得不实信息很容易引起广泛关注并最终发展成谣言,从而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治理网络不实信息这一乱象,在技术、人力等方面拥有优势的网络平台责无旁贷。
“尽管不实信息的传播可能会在短期内提高点击率、观看率,给平台带来流量,但舆论的反转必然会带来用户体验感和信任度的下降,损害平台的信誉,不利于长远发展。”许身健说,对不实信息的打击不仅是平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一些网络平台通过提高技术能力,持续完善治理不实信息的手段。例如,抖音通过建立预警、分析、验真、标记、辟谣、拦截和提示7个步骤,并上线了溯源、打标、跳转等多种功能,推动对不实信息的全面治理。
但不可否认的是,治理网络不实信息,仅靠网络平台的“单打独斗”,远远不够。
“平台的能力毕竟有限,例如,平台审核人员对专业领域的知识并不熟悉,就无法辨别信息的真伪,因此需要与专业人员进行合作。”许身健认为,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推进网络文明建设的背景下,信息传播平台进行追踪打击、专业人员进行内容核实以及有素质的内容生产者和热心用户进行协助,都是这场博弈中的坚实力量。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金兼斌认为,对于不实信息的治理,要坚持依法治理、技术治理、协同治理的思路,要推动多源信息联动和人机协同,从而有针对性地对不实信息进行治理。
“互联网开放、自由、复杂的特点,决定了我国应该构建一个由政府、互联网平台、行业协会、媒体、专业机构、高校、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的网络谣言治理机制。”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注意到,一些多方共建的辟谣平台正在形成,例如,抖音通过“辟谣团”形式与全国近百家媒体展开合作,发布辟谣视频300余条,播放量超5000万。“这种多方共建辟谣平台的做法,为不实信息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预警机制
我国法律已经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层面搭建了一套惩治网络谣言的制度体系。
网络谣言可能会侵犯自然人或法人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如果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要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刑法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诽谤罪。例如,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既然法律已经建立了相应的网络谣言惩治体系,为什么网络谣言还是屡禁不止?
郑宁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治理机制仍有不足之处。目前,我国关于网络谣言治理的法律规定还比较分散和笼统,对于网络谣言的概念界定、构成要件、规制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谣言在法律上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给后续治理带来较大困难。网络谣言监管机关也比较分散,相关监管往往通过专项行动进行,尚未健全常态化的监管机制。而通过司法机关追责,面临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的问题。
对此,郑宁建议完善法律治理体系,在今后互联网立法和修法中,明确网络谣言的内涵、构成要件、规制程序、法律责任,做好法律之间的衔接,平衡好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以及公民的知情权、表达自由、人格权的关系,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法律惩治力度,整合监管机关的职能,通过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常态化网络谣言监管机制和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