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百政法英模巡礼
【人物简介】 苏铭,汉族,1971年11月生,中共党员,1996年7月进入法院系统工作。曾任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2019年10月调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海口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她先后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2018年全省优秀法治人物”“全省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被授予海南法院“我身边的好法官”及“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 本报记者 张晨 邢东伟
苏铭,一位平凡的执行法官。她不敲响法槌,却让法槌掷地有声。
2014年,苏铭任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上任伊始,她带领干警加班加点,一边办新案,一边将长期未结的400多件老大难案件执结,成功化解了100多件信访案件,啃下了许多难啃的“硬骨头”。新官理旧账,为民办实事,一提到她,许多案件的当事人竖起大拇指,称她是“能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执行局局长。
“从事法官工作多年,我觉得法院最能道出酸甜苦辣的地方就是执行局。”谈起执行工作,苏铭总是说,“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最终要靠法院执行来实现,执行就是他们最后的指望。”
2017年,琼山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过程中,需要到海南西部的一个村子里扣押大型机械,风险极大。苏铭不是案件承办人,但作为执行局局长,她不愿让执行法官涉险,决定自己前往。执行前,她3次前往当地,熟悉情况,协调警力。经过一番准备,终于确定了执行的日子。出发前,局里的年轻干警纷纷请战,她半开玩笑地说:“我年纪大,到现场后,你们都先退后,我来搞定。”到现场后,她与被执行人面对面讲法说理,但被执行人情绪激动,难以沟通。苏铭耐心劝服过程中,被执行人突然转身飞奔回屋,准备拿器械进行对抗。千钧一发之际,苏铭冲了上去,与干警们合力将其控制。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最后放弃对抗,交出了藏起来的大型机械,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2020年调入海口中院以后,苏铭本色不改,在案件激增、人员不稳的情况下,推动全院执行工作各项质效指标同比均有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