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平台推出“刷视频领红包”,网友杨先生申请提现却被拒绝。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并判决:可以提。
某科技公司的某短视频应用程序,用户可参与领红包活动。杨先生在两个月内每天刷短视频数小时,累计领取红包3229.43元,之后在程序中抽奖,获取提现2466元的权益,平台表示余额不足,不能提现。庭审中公司称,用户注册时双方签订的《短视频服务协议》约定,红包个数达到5000个,账户余额大于等于2000元时才能提现2000元。杨先生红包个数未达到5000个,不符合提现条件。
据悉,该平台用户每浏览3~5分钟短视频,即可获得几角至一元钱不等的红包,平台的“抽奖提现”活动,奖项为金额不等的现金提取奖励。法院认为,在实际履行合同中,平台发布了“抽奖提现”,杨先生抽取了“提现2466元”的权益,应视为双方共同作出了变更提现方式的意思表示。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小额程序,终审判决该科技公司给付杨先生红包提现款2466元。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多数用户群体基于朴素价值观投入大量时间、精力于平台公司开发的短视频之中。平台公司在获得流量和关注度的条件下,不应再对返现过程进行不当干涉,而应恪守契约精神,贯彻诚实信用基本理念,维护互联网时代下的法治信仰。(记者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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