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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杰:密云山水的“活地图”

  于杰(左)与同事实地走访密云长城保护情况  “我们不是坐在办公室的检察官。”采访中,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于杰对记者...

  于杰(左)与同事实地走访密云长城保护情况

  “我们不是坐在办公室的检察官。”采访中,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于杰对记者反复强调,办好公益诉讼一定要走出去。

  奔走户外,于杰经常说“不用开导航,我就是导航”。同事们称赞于杰是密云的“活地图”,即使是再偏僻的村落,他也能迅速找到位置。

  “活地图”源于一步又一步的用心丈量。密云水库库区、长城密云段沿线、垃圾填埋场……7年里,于杰穿梭于密云的城乡村镇和山山水水,先后带领部门办案团队受理公益诉讼案11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70余件。

  “作为土生土长的密云人,守护好密云的青山绿水和人民的幸福生活,是我之责任,也是我之幸运。”于杰说。

  开启保护“燕山明珠”之路

  “京城三杯水,两杯密云来”,烟波浩渺的密云水库素有“燕山明珠”的美誉。早些年,密云水库库区内有一些违法建筑,对大坝安全、水体清洁造成安全隐患和污染隐患。

  2016年10月,在一次案件线索调查中,细心的于杰发现密云水库库区有一个名为“水岸观光园”的地方。“该地是孙某在库区某村通过擅自筑坝回填、平整院落、建筑房屋等方式,打造并经营的一处农家乐性质的观光园,其间孙某并未获得相关部门审批。”于杰回忆道。该院根据密云水库管理处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测评报告,依法对该观光园违法建设问题进行立案,并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最终违法建筑被拆除。

  观光园被依法拆除后,为了进一步深化监督,办案团队从国土部门调取密云水库的卫星地图,根据地图精准定位再次“走出去”,用“脚”丈量库区周边。几个月后,办案团队完成了对库区范围内全部违法建设情况的摸排,发现相关违建现象涉及4个村,包括砖混结构大棚50座、近6万平方米。

  “2017年2月,我们向行政执法机关又发出4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于杰说,他当时第一次感受到了公益诉讼检察的能量。检察建议发出后,不仅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密云区政府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检察建议办理情况。最终,密云水库的违法建设问题得以彻底整治,污染隐患消除了。

  “当时公益诉讼检察还是一项全新的职能,案子办完,我们特别振奋。”于杰自豪地告诉记者。该案的办理有力保护了密云水库周边的生态环境,为密云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初期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维护公益一定得“较真”

  除了“活地图”之赞誉,办案组同事对于杰还有一个形容词:“认真。”“我知道大家是想说‘较真’,但他们没好意思……”于杰乐呵呵地解释道。

  2020年11月29日,田某、赵某等4人在未取得生活垃圾消纳资质的情况下,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将熊某等3人从某工地转运来的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密云区某建筑垃圾绿化回填点进行倾倒、填埋。经检测,涉案垃圾铜元素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其他重金属元素含量均超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案件发生后,为避免污染进一步扩大,属地镇政府及时组织开展挖掘、清理等处置工作,共清理垃圾1400余吨、支出生态修复费用76万余元。

  “用公共资产为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买单,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于杰在审查中发现,该案中用以清理、处置垃圾的相关费用尚未依法追回。

  为此,该院对田某等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7人连带承担调查咨询费、清理清运消纳费、检测费共计76万余元,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该案成为2021年北京市首例非法填埋生活垃圾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私分明,就是维护公益。必须锱铢必较。”于杰说。

  于杰的“较真”不仅体现在办案中,还体现在自我要求上。2021年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北京市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情况。其中,密云区某镇存在印刷企业集中区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设施简单低效,部分企业生产场所非甲烷总烃浓度超标等问题。

  新案由、新领域、新挑战,负责办理这个系列案件的于杰深感责任重大。办案组遇到的都是全新专业名词,如果弄不明白,办案就会变成“睁眼瞎”。

  怎么办?学!为此,于杰和团队成员一边梳理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学习专业知识,一边厘清其中的磋商难点和法律问题,为检察建议提高“含金量”。2021年3月,密云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对辖区内印刷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并委托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院对全区印刷企业进行调查评估。最后,5家企业被拆除印刷生产设备退出,32家不具备印刷生产能力的企业被责令关停,33家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改造验收合格的印刷企业均获得补助、培训。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于杰说。为真实验证整改效果,密云区检察院对其中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现场“回头看”后,才确认企业整治效果良好。“如果检察建议是马马虎虎、差不多,谁还信服你呢?”于杰说,对自己“较真”便是对这份工作负责。

  做一个善聚合力的“杂家”

  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后,于杰笑称自己成为了一个“杂家”:与环保部门沟通,要知道了解污染物排放的标准;与园林绿化部门沟通,要知道绿化要求和树木养护;与水务部门沟通,要知道河流生态的相关知识……他常常花几个月的时间去查阅相关法律、搜索各类政策规定,只为写出更为专业的检察建议。

  “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在一定程度上是目前公益诉讼检察最主要、最核心的履职方式,被监督对象应当重视并积极整改,最终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督促责任主体主动履职,共同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及时解决。”于杰说。现在,于杰和区里许多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很熟悉,一方面是他总“上门求教”,还有一方面也是因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慢慢被更多人知晓,大家的沟通协作变得多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公益诉讼检察对许多行政部门来说还是一个相对新奇的领域,办案组每和一个新部门打交道,就需要介绍一遍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而且,大家一听说检察机关要制发检察建议,往往就会产生抵触情绪。”于杰介绍。2021年5月,他和办案团队在一次巡查中,发现在密云水库周边某镇河道岸边,不仅种着农作物秸秆,还堆着生活垃圾,且有污水排出,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依据相关规定,密云区检察院准备制发检察建议,可是有些人一开始并不理解。

  “对于不理解,我们是理解的。”于杰说。为增进共识,办案团队积极与涉案镇街开展沟通,并联合行政机关开展磋商,最终得到理解和配合。镇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对河道岸边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将污水接入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加快推进镇域污水处理站建设。密云区检察院认为,该镇政府认真落实检察建议,积极履行职责,按时对河道岸边的垃圾和污水问题予以解决,遂依法终结审查。

  “我再也不想去水边了。”因为常常在户外奔走,于杰有时候也会开玩笑“抱怨”。但一接到线索,他又总是第一时间拎着各种装备奔赴现场。因为,守护密云生态对他来说,不仅是扛在肩上的检察职责,更是放在心头的浓浓乡情。(简洁 李美玉)

[ 责编:张悦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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