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龚婵婵
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有哪些?企业家对新形势下的检察履职有何新期待?法治之力如何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近日,一场主题为“检察蓝守护企业红”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国龙,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院校专家学者代表等参加活动,共同交流探讨检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方向及路径,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法治日报》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继先后制定下发“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21条”“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11条”等服务企业的政策文件以来,今年浙江省检察院进一步明确“构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场主体的最优模式,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浙江示范”的目标要求,制定出台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稳市场主体、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等十条具体政策,全力释放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导向。
座谈会回顾了今年以来检察机关与工商联联动,共同做好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的情况,与会代表结合企业发展情况就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企的司法保护提出意见建议。
省人大代表、杭州泗乡农耕文化园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户南在座谈会上谈到农业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土地流转合同纠纷等难题,坦言希望检察机关多到农业企业调研,给予专业的法律建议。
今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有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部署,主动适应形势需要,在转理念、强服务、重实效上做了新的探索和努力,取得了积极实践成效。贾宇在会上介绍,开展助企惠企专项行动以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562人,起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588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65人;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分别对326名和3491名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处理;牵头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工作,清理涉企“挂案”174件;积极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834件……
同时,浙江检察机关致力于让带病企业实现“司法康复”“企业更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施行已满两年。该项工作推行以来,浙江实现了在全国省级检察机关层面率先出台企业合规工作意见,在省域范围内率先全面启动企业合规工作,率先提出合规成果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中同步运用的思路等多个“率先”。此外,筹建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规模也位居全国第一,今年已累计受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90件,共对合规整改合格的59家企业、146人作不起诉处理,推动涉案企业走上依法合规经营轨道。
数字检察如何有力撬动法律监督质效?绍兴检察机关从16万份裁判文书中筛选出纺织花型著作权纠纷案件2916件,发现由同一律所律师办理的就达1393件,占总数的近一半,且大部分系同一版权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检察机关由此挖出了专门捏造侵权事实,以专业虚假诉讼、借所谓“维权”敛财的黑灰产业链,有效保障了当地轻纺城市场经营户的合法权益。而这样的案例在浙江越来越多。以数字化为牵引,全省多地积极探索开展营商环境共护场景、特定行业准入场景等应用协同监督场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合力进一步凝聚。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是新时代检察的必答题,浙江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以法治之力稳企业、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为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担好检察职责。”贾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