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湖北省宜昌市某公司与宜昌市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合同项下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合同约定3年内建设完成,延迟开工、竣工均须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土地出让时的规划方案,其中一部分用于建设酒店,但如今3年合同期已过,该地块仍未动工建设。
今年4月,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向自然资源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自然资源部门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开展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工作,并多次与该公司交涉,责令公司迅速整改。
但如何整改,企业和自然资源部门却都犯了难。
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琴说,目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旅游业不景气,企业建设酒店很有可能亏损。如果按规定收回土地,当前很难会有别的企业愿意参与该地块开发,无法确保土地利用效率。
一方面要让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要让企业生存发展。如何通过公益诉讼促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这考验着检察机关的智慧。
于是,三峡坝区检察院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土地的现实情况。
“这么大块土地闲置着,能不能建个幼儿园”“周围没有大超市不方便,这么大一块地可建个大超市方便居民生活”……看到检察官实地走访,周围的居民也纷纷上前,七嘴八舌地说着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在详细调查之后,检察院马上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经过行政机关、企业、居民代表等充分讨论,一个“先提出过渡方案、再待时机成熟按原方案建设”的提议渐渐成形。很快,自然资源部门提出了根据“以用为先、服务民生”的原则,按照“完善配套服务、提升便民效果”的目标,编制大型商超、汽车4S店等商业配套用房建设的过渡方案。企业也当场表态支持。
该案推动现有的闲置土地开发利用,为人民群众利益、国家土地资源利用、企业发展找到了契合点,方案实施后将实现多赢的效果。(本报记者 金 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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