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 本报见习记者 刘欢
“从恩施上高速,宜昌枝江下高速,黑色无牌照奔驰。”深夜,一条报警信息转入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情指战中心。
中心闻警即动、秒级响应,迅速指令附近派出所、特警、交警、枝江市公安局等单位同步开展工作。46分钟后,民警现场控制涉事车辆及人员。
各类信息资源被迅速输送到每个战斗单元,各部门各环节高效运转,这是湖北公安机关“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警务机制改革在基层释放的活力,也是湖北省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结出的硕果。
第三方测评显示,今年上半年,湖北群众安全感、对公正执法满意度分别为98.93%、95.57%,均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政法领域改革集成效应、辐射效应、联动效应不断强化,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法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执法司法和公信力持续提升。”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说。
司法责任更明晰
因违规担保、债务逾期导致严重债务危机,自2018年起,武汉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生产经营陷于停滞。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企业破产案后,依法指定管理人。多方共同努力下,面临终止挂牌的企业获得重生。
今年9月29日,华中地区首个破产法庭——武汉破产法庭揭牌成立。“破产法庭将在推动企业优胜劣汰,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武汉中院院长刘太平说。
发展永无止境,改革永不停步。
深化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湖北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法官检察官办案团队和办案模式不断优化,员额遴选、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配套待遇制度落实落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效实施……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已成为湖北政法机关的共识。
统计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北共遴选员额法官检察官2464人。法官人均结案数增长72.69%,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33%。
9月19日,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发民主持的听证会上,因房屋强制拆除行为引发的行政赔偿争议案双方当事人签下和解协议,这一持续7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湖北检察机关现已建立完善的检察听证制度,听证后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率达98.47%。
权力运行更规范
龚力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看台账:报警记录是否完整、警情是否录入平台、接处警率是否达100%。
龚力是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派驻神龙派出所法制员。像他这样的法制员,遍布湖北公安各基层派出所。他们常态化巡查发现执法问题,并督促办案民警整改到位。
今年4月,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在全省率先建立受立案中心,将机关各警种受案立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事项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以往群众来报案,有些警种以‘不属其管辖范围’为由‘踢皮球’;现在,群众只需到受立案中心就可完成报案。”沙市区公安分局受立案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湖北政法机关借助信息化手段,使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各个环节可见、可查、可控。
武汉市委政法委打通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单位14个业务流程、90个协同节点,建成政法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于今年4月完成市、区两级63个政法单位全覆盖,实现案件办理一键协同、电子卷宗网上流转、业务数据在线共享,在缩短办案周期的同时对执法办案全链条监督。
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归根结底就是要规范用权。
湖北法院出台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并制定系列配套规范,细化完善审判权责清单,构建全覆盖制约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创新开展拉练检查,确保司法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湖北检察系统在全国率先完成三级检察机关权力清单修订,明确不同层次、不同业务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的权限划分。
湖北公安机关高标准落实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全省129个执法办案中心全部完成建设。
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向纪委监委移送的工作机制,督促解决行政执法问题2000余个。
平安法治更惠民
9月13日14时30分,湖北省沙洋广华监狱。看到视频另一端的妻子,罪犯杨某失声痛哭。
杨某的妻子年仅30岁,因患癌症生命垂危,医院多次下达病危通知书。自感时日无多的妻子,倍加思念远方的丈夫。杨某也时刻牵挂着妻子病情。
9月13日上午,杨某的哥哥来到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司法局关口司法所,提出远程视频会见申请。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与监狱开通“绿色通道”,夫妻俩“云端”相见。
据了解,湖北省28所押犯监狱已与全省1400余个司法局、司法所建立连接,推动省内视频会见共治共建,实现监地联动视频连线全覆盖,切实解决群众会见难问题。今年7月,该省还上线跨省视频会见系统。
不久前,湖北省委政法委公布该省政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湖北省司法厅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入选。
从政法改革中获益的还有广大市场主体。
湖北黄石一家民营企业涉经营犯罪,当地检察机关办案中促其合规整改。6个月后,经第三方严格评估、确认合规整改合格,检察机关依法决定不起诉。该企业整改后生产经营步入正轨,新增投资上亿元、带动就业上百人。
近年来,湖北一系列政法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跨域立案覆盖率达100%;
启用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推动律师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
依托“湖北公安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线324项事项,网上受理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8.8%以上;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759项,取消省本级各类“无谓证明”事项92项,年均降低涉企公证服务收费2000余万元、减免仲裁费用1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