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魏哲哲)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整改,分别向山西、辽宁、江苏、福建、河南、湖北、贵州、云南八省份反馈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有关情况,督促被督察省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督察反馈问题得到切实有效整改。
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求,被督察省份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全覆盖,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对照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典型案例,完整准确落实督察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主动认领问题,自我加压、自查自纠,坚决防止“谁被督察谁才有问题、没被点名就不用整改”的错误认识。要坚持标本兼治,不拖延、不推诿、不观望,既有短期目标,也有远期打算,常抓不懈,形成“小切口”“真管用”的制度性成果,更好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长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身边事、麻烦事,让群众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提升法治获得感。要着力补齐补强短板弱项,配齐配强法治力量,推动法治建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要压实法治建设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治省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督促落实作用,加强请示汇报、协调沟通,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整改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加强跟踪指导,3个月集中整改结束后将开展“回头看”,形成责任闭环,扩大督察成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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