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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泓清水照映检心为民

□ 平安特稿□ 本报记者 杜洋“干净、量大,这水真好!”近日,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到庙前镇桐树垭村回访时,拧开水龙头,...

□ 平安特稿

□ 本报记者 杜洋

“干净、量大,这水真好!”近日,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到庙前镇桐树垭村回访时,拧开水龙头,清澈的自来水映出了村民脸上的笑容和检察官的身影。

2021年8月,当阳市检察院干警登录“公益诉讼智能辅助系统”时发现,市水利和湖泊局曾对6家农村水厂作出过行政处罚。本着“有罚应改”、让群众喝好水的检察为民理念,该院于同年9月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上述水厂管理日趋规范、水质达标。此外,该院对饮用水监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建章立制,有效发挥了检察建议溯源治理的效能。

“检察机关以‘我管’促‘都管’,协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积极作为,推动形成‘护水安澜’保护合力,有效消除相关安全隐患。”当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石光明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小小一滴水,窥见大民生。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为生活用水安全、工业污水防治等水资源保护工作贡献法治力量,保证“护水安澜”有为有效,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用水保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助力保障生活用水安全

“有了全方位监管,我们的底气更足了!”重庆市荣昌区一名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经营者许某信心十足地说。

许某的信心离不开当地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时刻守护群众饮水安全的责任心。

近年来,现制现售饮用水供水模式迅速发展,但不规范经营问题带来的饮用水安全隐患日益凸显。

2021年底,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存在着设备防护措施不全、水质检测不及时、信息公示不完整等问题,给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造成隐患。

2022年1月,该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活动加强日常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履职,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目前,荣昌区的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七公开一提示”覆盖率已实现100%。

曾被评为“重庆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深知用水安全的重要性。2022年,该院在巡查辖区内所有的一级水源保护区时,向区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9篇次,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对辖区的23个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进行排查,向区卫健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分别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机关对27个小区、22个饮水机型号、17个厂家进行拉网式清查。

生活用水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检察机关强化源头治理,实行类案监督,推动建立联合协作机制,为老百姓喝上放心水“撑腰”。

2022年,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水环境保护”专项活动,通过磋商或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对现制现售水经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此外,针对农村部分小水厂存在未办理饮用水供水卫生许可、水质不达标等安全隐患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职能部门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开展系统治理。

自2019年至今,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市内部分高层建筑二次供水领域存在管理不规范、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不及时等问题,依法督促供水主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市268家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进行系统排查整改,并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守护群众饮用水安全。

强化监督力促污水还清

“现在沿着太湖边散步、休闲,心情舒服多了……”从堆积着大量垃圾、散发着臭气,到草木欣荣、空气清新,生活在沿岸的群众对太湖的前后变化感到欣喜。

近年来,太湖遭到垃圾堆积的污染,严重危及周边环境,尤其是水质安全。

“我们建立集无人机巡航指挥中心、公益诉讼大数据研判中心于一体的智慧检务中心,做到了对危害太湖水生态环境安全的污染隐患及时发现、快速反应,现已取得明显成效。”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负责人史俊强对记者介绍道,截至目前,宜兴检察院通过该中心共发现太湖污染相关问题线索400余条,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0余份,确保太湖污染治理无死角。

为保护水源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着手污水防治,进一步筑牢“护水安澜”的法治闸门。

位于河南省的人民胜利渠是新中国成立后黄河下游兴建的第一个大型引黄灌溉工程。长期以来,人民胜利渠武陟县段部分企业及沿渠村民私设排污口,严重污染渠内水资源,威胁下游农业灌溉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2022年,武陟县人民检察机关及时跟进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及时封堵人民胜利渠干渠及支渠排污口,铺设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站,有效解决污水乱排问题。

宜昌市检察机关聚焦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存在违规改建、扩建、堆放生活垃圾、养殖排污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79件,督促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7个,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2000余亩。

史俊强告诉记者,宜兴检察机关创新提出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一体化的构想,成立公益损害防控和企业合规中心,通过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助推合规整改,帮助排查公益损害风险,实现对工业污水等违法犯罪的有效防控、标本兼治。

多点发力加大保护力度

“护水安澜”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为解决治理中遇到的难度大、任务重、战线长等问题,各地积极寻找更多发力点,更好地深入推进相关保护工作。

各地检察机关深化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多点发力加大保护力度。

为进一步强化相关保护工作,落实责任,宜昌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河湖长+检察长”协同机制,主动融入和保障水环境治理工作,力求使办案过程成为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的过程,实现公益诉讼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构建河湖治理的长效机制。

“去年,全市两级河湖检察长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职能协助、配合各级河湖长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共开展河流巡查30余次。今年将会再接再厉,探索新办法深化协作机制,护好一泓清水。”宜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晓华说。

6条黄河一级支流、8件公益诉讼监督案件,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发挥黄河河务部门协作机构优势,不断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取得新突破。

此外,各地检察机关频频组织实施专项行动,以实现精准管理、快速保护,提升“护水安澜”质效。

“目前,我们紧盯废矿物油、农药废物、废酸等危险废物,升级‘危险废物处置监督平台’,运用大数据对企业处置危险废物情况进行预警,通过专项行动依法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非法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史俊强说。

渝北区检察院第五部主任沙宁远告诉记者,经过先前的巡查及专项行动,渝北区检察院督促主管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大中型水厂进行了系统规范,接下来将着手防止上述水源地、大中型水厂出现“反弹回潮”;对“二次供水”“乡镇水厂”等事关饮用水供水末端的“最后100米”开展专项行动,保障城镇饮用水安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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