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4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批案例共5件,旨在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文物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更大合力。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说,这批典型案例所涉长城资源类型多样、公益损害情形多样,涉多个省份,包括燕、秦、明等多个时代的长城;受损情形既涉及长城本体如墙体、烽燧、关堡等,也有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损害长城景观风貌和周边生态环境等情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各类监督方式手段督促公益修复,此外还注重通过办案促进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省院自办案件提供实践样本
甘肃境内历代长城总长度3654千米,其中明长城1738千米。2019年12月,有媒体反映,武威市凉州区部分长城遗存成为当地居民的宅院墙、圈舍墙和人行道,有的长城墙体被村落和农田包围,长城周边环境未得到有效保护。
【调查和督促履职】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经初步调查发现,辖区内涉及长城保护的问题点多面广、违法情形复杂多样,为统筹推动问题高效解决,2020年6月,该院将本案作为自办案件立案,成立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技术处等多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对省内跨11个市、州14地28处长城遗存进行现场调查。
专案组细化方案,统一指挥、统一标准,分级、分类全面调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指导相关市县检察院配合开展调查,走访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及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300余家,查明各单位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履职情况经调查查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存在长城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等问题。不少紧邻长城区域的农业、畜牧业生产危害长城安全。
专案组审查认为,督促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更有利于问题统一协调解决。各级政府对文物保护负有主体责任,需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长城保护。专案组采取分级监督的模式,将重点难点问题列入该院对地市级人民政府监督范围;对于具体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列入基层检察院监督范围。甘肃省检察院与武威市人民政府、定西市人民政府磋商沟通并充分听取意见后,分别向两市级人民政府宣告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从长城保护范围内耕地有序退出、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加强保障措施建设等方面强化履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问题整改。
甘肃省检察院同步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5份,就长城保护开展系统、全面的公益诉讼监督。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甘肃省检察院经跟进调查,相关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同时,全省从推进文物保护联动机制、加大重点点段保护管理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大力普法宣传、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等方面持续加强长城保护工作。
在甘肃省各级党委、政府、文物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甘肃省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已经完成,《甘肃长城资源调查报告》即将发布,长城保护、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等一批规划项目有序推进,长城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典型意义】
省级检察院经综合研判将涉案难点问题作为自办案件,并引领长城沿线检察机关办理系列监督案件,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全面调查、精准监督。检察机关和文物部门系统联动,同向发力,监督效果具有溯源性、长效性,为省级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实践样本。
惩戒违法主体修复受损公益
“明长城-紫荆关段”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至2017年间,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未经文物保护和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占用长城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林地建设石料加工厂,对长城遗迹的历史风貌、环境风貌以及林业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调查和诉讼】
2021年3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文物局到易县开展长城实地踏查工作时发现线索,并将该线索交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保定市检察院成立两级院办案组,启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立案审查后发出诉前公告。
办案组取证后,邀请长城保护专家咨询论证,对石料厂以及石料加工过程可能对长城本体及附属建筑带来的安全隐患、现实危害多次电脑模拟推演和评测。经鉴定,涉案公司非法占用紫荆关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严重破坏长城周边环境风貌、历史风貌,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林地生态环境功能损失为52万余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71万余元。
2021年6月,保定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停止侵害,限期拆除其石料加工厂;限期修复生态环境,若不能完成修复,则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71万余元;赔偿林地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费用52万余元,并支付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金52万余元;承担鉴定费用4万元;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
法院当庭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未上诉。现被告已拆除违建厂房,判决的各项费用已执行到位,被告在正义网上公开赔礼道歉,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正有序推进。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公益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对全社会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增强了公众文物保护法治意识。
推动多元参与形成保护合力
陕西省神木市境内的长城中,山峰则卧虎寨堡、斜马沟蔡小沟山险、水头沟烽火台、五龙口敌台等4处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均存在不同程度人为破坏。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3月,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要求,部署开展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法警”办案团队,全面走访了解辖区内长城底数,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城协会代表共同实地摸排、走访,并于同年4月立案调查。
神木市检察院查明了长城受损情况,山峰则卧虎寨堡寨门、墙体、马面受损;斜马沟蔡小沟山险、水头沟烽火台墙体裂缝、墙砖剥离、坍塌;五龙口敌台周边违法架设电线、彩灯、搭建临时仓库;部分长城段落未设置保护标志和界碑。同年5月,该院向4家长城遗址所在地街镇人民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对长城保护管理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文旅局与长城沿线各街镇召开了长城保护工作推进会,对照检察建议逐项整改。拆除五龙口敌台周边的违法搭建,组织修复斜马沟蔡小沟山险情形;针对山峰则卧虎寨堡受损情形,在长城周边铺设木栈道、设置保护网。针对水头沟烽火台墙体裂缝情形,市文旅局经调查认为系国家能源集团神东榆家梁煤矿采空区塌陷和多年水土流失等原因造成,经与煤矿座谈协调,煤矿对遗址周边约3000余平方米井田不再开采。经国家能源集团审批,煤矿捐赠长城保护专项资金5800万元助力保护传承。市文旅局责令市自来水公司整改院落内长城保护问题,与长城保护无关的线路和设施已拆除。长城段落缺失的保护标志和界碑得到补充。市文旅局与各街镇、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建立长城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资料共享机制,强调建设工程需做好审批手续及文物调查和勘探工作。
神木市院形成专项报告报神木市委,市委组织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相关行政机关及镇街、长城保护工作站、长城协会召开了“文物保护工作暨长城文化遗产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推进会”。市政府建立了文物保护联席会议长效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并将长城保护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神木市长城遗址均进行了“围网工程”,长城沿线11个街镇均设立了长城保护工作站,聘请62名长城保护员加强长城的巡查、保护。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推动政府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积极向党委汇报长城安全隐患,争取各界支持,推动出台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有效推动长城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