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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法院打造“菏法护校”少年审判品牌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本报通讯员 王蕾漫画/高岳“法官老师,我几岁可以骑电动车上学?”“老师,在校园里被同学骑自行车撞倒了该怎么...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王蕾

漫画/高岳

“法官老师,我几岁可以骑电动车上学?”

“老师,在校园里被同学骑自行车撞倒了该怎么办?”

“法官叔叔,看到同学在打架我要拉架吗?”

阳春三月,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中学大讲堂里气氛活跃,同学们纷纷举手提出问题,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助理任远哲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一一解答,以线上直播和线下答疑相结合的形式,给全校2000多名学生上了一堂意义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菏法护校,伴禾成长”。近年来,菏泽中院秉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少年审判宗旨,坚持以犯罪预防为基点的法治教育,深耕细作、精准施策,打造了“菏法护校”少年审判品牌,为学校保驾护航,携手构筑社会防线,为孩子们撑起法治晴空。据悉,菏泽中院少审庭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

走出去助力建设平安法治校园

法院如何做好法治宣传员,讲好法治故事?

菏泽中院少审庭在全市少年法庭中选配74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创新意识的少审法官和法官助理,组建“少审法官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开展日常普法巡讲活动。

在宣讲团的普法工作之外,还组建了一支由法官、检察官、公安、律师、教师、医生、心理咨询师等各行业46名志愿者参加的“护苗先锋”志愿者团队,开展校园心理咨询、法治讲课、法治实践等活动。与菏泽市牡丹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共建了“红袖匠”党建品牌,依托该党建品牌,在社区内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题讲座活动,用真实的案例,对话少年、普法少年、守护少年,拓展多渠道的普法宣传。一年来,累计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讲活动120余次,受众学生近12余万人。

同时,菏泽中院还以“抓前端、护成长、守安全”为主线,帮助学校解决涉校安全难点问题和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探索在全市职业学校内建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设置权益保护、协助管理、分级保护等板块,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的校园安全保护机制。对职业学校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在充分调查、监护能力评估后,对不良行为分类分级,对不同分级的不良行为采取不同程度的矫治措施,有针对性地对不良行为进行干预。在矫治干预的过程中,充分借助司法局、团委的力量,凝聚司法机关和职能部门合力,为不良行为按下暂停键,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形成院校共建机制。

请进来多形式提升师生法治意识

“现在开庭!”一群来自菏泽市实验小学三年级的同学们在菏泽中院第九审判庭进行一场模拟法庭。审判台上,身着法袍的“小法官”手执法槌,正襟危坐。台下旁听席众多“小记者”们认真聆听,仔细观摩。

多年来,菏泽中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讲故事、以案说法、与孩子们问答互动的方式,以生动的法治课潜移默化地提升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不断筑牢法治“篱笆”。

菏泽中院持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打造“互联网+”护荷青少年普法品牌。在做好传统普法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云端”法治教育平台。通过网络公开课、“云游”法院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为学校提供“定制式”“菜单式”法治服务计划,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讲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故事。开展专项课程,现已开设了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侵害等专题课堂,有针对性地解决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法官老师的讲课,增强了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也让我们用理解和包容去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做遵守纪律、遵守法律的新时代好学生。”在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后,一个孩子在作文中这样写道。

“通过‘请进来’的方式,根植青少年法治意识。”菏泽中院少审庭庭长于莉说,采取组织旁听庭审、举行开放日活动等形式,让孩子们通过模拟法庭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感受法治、了解法院,有利于提升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营造遵纪守法校园环境。

助力家庭教育营造依法带娃大格局

2023年2月,寒假结束后,成武县特教中心高一年级的小花(化名)没有返校,这引起其班主任的注意。小花是一名15岁的聋哑女孩,父母离异,平常由其祖母和二伯抚养。班主任经了解后得知,春节期间,小花父亲强迫小花订了一门亲事并收了彩礼钱,遂及时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成武县人民法院在该校成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七彩虹桥”工作室。

驻校法官收到线索后,积极联动妇联、公安等单位,赶往小花家中了解情况。经多次向小花父亲释法明理后未果,小花父亲表示将拒绝履行抚养义务。为充分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七彩虹桥”工作室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在征求小花和其二伯的意见后,指导其二伯以申请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撤销小花父母的监护资格,并申请指定其为监护人。经过开庭审理,法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撤销了小花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指定其二伯为其监护人。收到判决后,小花的父亲迫于压力解除了小花的婚约并退还了彩礼,小花重返学校继续学业。

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菏泽中院先后指导全市法院成立8家家庭教育指导站,把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融入学校社会协同共育大格局。在家校共育环节,法官积极参与,找准工作结合点,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宣传工作,针对不同的受众家长群体,制定不同的宣讲方案,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重视孩子的德育教育,并通过校园个案与学校共同制定家庭教育方案,不断拓宽家庭教育路径,为在全社会引导树立良好的家庭教育观、弘扬良好家风美德贡献司法力量。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菏泽中院将全力以赴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持续擦亮‘菏法护校’工作品牌,以专业的精神、法治的力量、司法的温度‘伴禾’健康成长。”菏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淑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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