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手工程大肆敛财 编织各种借口索贿
副县长甘愿被商人“围猎”获刑三年半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因为我的贪婪,不仅自己失去自由,无法陪伴在家人身边,也让家人在精神上承受多方打击。”近日,因犯受贿罪,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原副主任、昌江黎族自治县原副县长王秋玲被昌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19岁中专毕业后,王秋玲被分配到海南省昌江县原南罗镇,长期在信访部门任职。作为基层信访干部,她曾是群众的贴心人,入选过全国“最美信访人”候选人名单。在组织培养下,她被逐步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41岁担任昌江县副县长。
然而,当上领导的她,没有受到落马干部的警示,反而常常抱怨得不到组织的重用,只让她分管文体局、民政局等一些“清水衙门”。她多次提出希望能分些大单位、大项目给其分管,一心想着找机会捞好处。
2017年4月,王秋玲开始分管昌江县“多馆合一”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手握项目的王秋玲成了不法商人老板“围猎”的对象。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王秋玲多次违规接受商人老板宴请,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优惠折扣16.91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7.9万元。
法院查明,每次收受商人老板财物时,王秋玲都会耍“小聪明”编织借口或者理由,如让其亲属以合作种植果树之名收受商人老板秦某某20万元,以其弟弟在海口买房“享受折扣”的方式向商人老板邢某索贿47万余元,以其妹妹出租商铺的名义收受商人老板李某30万元。
王秋玲千方百计想出各种小伎俩为自己的腐败行为“上保险”,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法,将组织赋予她的权力当作个人敛财的工具。
去年8月,王秋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海南省纪委监委查明,王秋玲违反政治纪律,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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