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巡礼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一组数据见证了山东省日照市深化司法所改革带来的基层法治建设成效——
2021年以来,全市司法所累计审查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执法文书1200余件,累计对18000余份集体经济合同进行了法律审查,依法处理问题合同3300余份,回收增加农村集体收入6800余万元;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工作会议310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800余条。
近年来,日照市以深化司法所改革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把司法所打造成“五位一体”基层法治建设新平台(依法行政的保障平台、非诉讼纠纷的化解平台、法律服务的供给平台、依法治理的宣教平台和社区矫正的示范平台),走出了一条以司法所改革带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新路子。近日,“五位一体”基层法治建设新平台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我们坚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建设法治日照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通过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基层政府行政行为‘建轨’‘定框’,有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收获满满法治获得感。”日照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新生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健全机制夯实基层基础
针对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政策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执法法制审核力量不足等问题和短板,日照市委、市政府把深化司法所改革作为撬动基层法治建设的关键一招,打造乡镇一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平台,通过夯实软硬件建设基础、建立健全机制、拓展司法所功能职责等,把司法所打造为“五位一体”法治建设平台,以此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图为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潮河司法所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日照市司法局供图
2020年4月,日照市出台全省首个《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将司法所改革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规划、纳入重点改革任务、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重点部署、强力推动。明确乡镇司法所由区县司法局直接管理,实行专责专干,集中精力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制定权责清单,赋予司法所参与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立法建议征集、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办理行政复议应诉事项、指导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等12项职能,市县两级配套出台60余项制度,形成一整套政策制度体系,有效保障司法所职能发挥。
同时,注重资源整合,推动全市55处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两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名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和两名专职调解员,动员用好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志愿者等队伍,构建形成“2+3+N”队伍模式等,以一系列改革举措的落地落实强化保障。
职能下沉保障依法行政
去年7月,莒县龙山司法所所长靳贵红在审查镇政府起草的一份某小学闲置校舍租赁合同时,发现合同存在诸多风险,遂第一时间把审查内容形成文件并反馈给镇政府,及时规避了不合规事件的发生。
“有了司法所的专业服务,我们镇政府工作更有底气了!”龙山镇镇长陈静说,现在镇政府出台文件、起草合同都会让司法所提前把关,将不合法隐患及时排除。
日照市围绕“如何让司法所发挥职能‘校准’基层政府行政行为”,将政府法治职能下沉到最基层,在原有职能基础上,赋予司法所“审查权”“否决权”“提醒权”“监督权”,将其打造成依法行政的保障平台。
实践中,日照建立乡镇(街道)重大决策、重要文件、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司法所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上会研究;建立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对违法违规事项现场提出否决意见,把好决策事项“法律关”;将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延伸到乡镇(街道),设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室,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在司法所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设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强化业务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健全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链条。同时,推动司法所工作向下延伸、向前拓展,开展村居集体显失公平合同定期清理审查、村规民约审查修订等,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振兴,打出基层依法治理“组合拳”。
“从投‘赞成票’到‘泼冷水’,从‘合同审查’到‘规范村规’,通过对基层政府行为的规范约束,有力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司法所依法行政保障平台作用有效发挥。”日照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秀玲说。
平台搭建优化服务供给
因承包鱼塘被征用后水体面积补偿款迟迟未到位,东港区涛雒镇南店村渔民庄某与村委会产生纠纷,并多次信访。后庄某得知涛雒镇政府在司法所成立了涛雒镇海上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遂寻求帮助。经司法所、调解员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庄某也如愿拿到补偿款。
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日照市强化平台搭建,将司法所打造成为法律服务平台、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依法治理宣教平台和社区矫正示范平台,确保“诉求有人问、纠纷有人管、件件有结果”,筑牢基层和谐稳定防线。
据了解,日照市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和行政处罚运行系统延伸至乡镇,实现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的智慧化。在司法所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站,建立“法律服务团+企业”结对帮扶制度,对3500余家镇域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建设“日照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服务触屏可及。健全基层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应用“智慧调解”信息化平台,编织纠纷化解一张网。建立基层法治教师名录,压实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工作职责,建立镇街干部群众学法清单,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教育。在司法所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分队,提升智慧化管控效果。
记者手记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单位,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更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日照市通过深化司法所改革,把司法所打造成“五位一体”基层法治建设新平台,破解了长期以来基层法治建设无“抓手”可用、无“下力点”可推的被动局面。同时,赋予司法所所长“审查权”“否决权”“提醒权”“监督权”,确保基层政府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培养依法行政意识和习惯,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基层落地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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