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 本报记者 石飞
□ 本报通讯员 吴宗春 季滨海
“商品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我们需要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合法权益……”“我们需要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还须加强执法监督……”在一线调研,倾听群众的声音,这是近期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开展调查研究的一个缩影,是每一位调研者的“必选项”,通过“拉家常”式交流,让群众在轻松融洽的氛围中说出“心里话”。
据云南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多措并举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等法规规定,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更高水平依法治省和法治云南建设。
云南省司法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调研中发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有关规定较为原则不便于执行,需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补充规定”“政务服务意识有待加强,执法温度不够”“公共法律服务在基层保障相对薄弱,边远、贫困地区律师资源比较稀缺”等各类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我们紧扣全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精选立法项目,推动行政立法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同向而行,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将优化营商环境贯穿立法始终。”该负责人介绍说,通过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有关规定,有序推进云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将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重要评价指标,促进云南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同时,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及时审议通过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二十三条措施》《云南省司法厅2023年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着力优化市场主体生命周期法治保障服务和监管,集成打造一体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组织全面评查2021年以来全省涉企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司法案卷,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案件进行全面倒查和源头纠治。通过开展监管执法六个专项行动、推进司法领域五项重点工作、建好用好五个信息化平台、创新三项工作机制等措施,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环境。
加快公正文明执法步伐,努力实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云南省司法厅加快修订完善《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和执法理念,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努力做到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减证便民”行动。2023年,组织全省开展案卷评查数量不少于20万件,全省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不少于180万件。加快推进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项目建设,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和监督网上办理智能化。推动全省县级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全覆盖,实现行政复议申请就近办、一次办,全面开展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及时纠治行政行为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
云南省司法厅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列入省政府年度惠民实事,实现州(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提供全业务、全时空自助式服务和法律咨询453569条。铺设“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17130台,实现法律服务“指尖办”和“键上办”。建强120个“国门”司法所,提升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群众开展法律服务能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和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法律三进”等活动,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推进建立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的“大普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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