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 通讯员彭继友 汪超 近日,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 推动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基层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推进、监督、保障“五大机制”,规范县域法治建设运行,全方位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建设,实现基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在构建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上,重点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县、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县委常委包联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制度,健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在构建职责明确的责任机制上,制定法治建设阶段性工作举措,制定县及乡镇(街道)两级重点任务清单,制定县及乡镇(街道)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制度,通过召开委员会或专题会议等方式听取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原则上述法评议5年实现一轮述法主体全覆盖。
在构建推进、监督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量化指标。对于构建规范高效的推进机制,要强化法治建设指引提示,实行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指引制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提示制度,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加强法治建设责任考核,强化法治建设督察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综合考核和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适当增加考核结果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比重,明确每年选取至少1个群众关切的法治领域开展督察,到2024年县级人民政府获得全国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数量占比50%以上,到2025年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占比60%以上。对于构建科学精准的监督机制,要建立纪法统筹衔接制度,建立巡察与法治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建立法治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基层法治观察制度,探索建立基层法治观察点和观察员工作制度,到2025年年底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设立法治观察点不少于1个,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
在构建坚实有力的保障机制上,突出强化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交流,加强村(社区)工作人员学法普法,配齐配强基层法治工作力量,整合优化调配法治建设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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