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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诚信履约助力提振市场信心

□ 法治观察政府诚信履约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促使企业敢闯敢投敢担风险的前提□ 丁建庭近...

□ 法治观察

政府诚信履约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促使企业敢闯敢投敢担风险的前提

□ 丁建庭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提出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治国理政,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智慧凝结。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政务诚信是基石、风向标,不仅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也会影响企业诚信、个人诚信的养成。因此,政府诚信履约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促使企业敢闯敢投敢担风险的前提。一言以蔽之,只有政府讲诚信、重承诺,在信用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才能取信于民,赢得民众的认同与支持,进而形成较为稳定的长期预期,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多确定性。

经过多年来的扎实推进,我国政务诚信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不容否认的是,仍有个别地方政府和官员言而无信、说变就变,诚信度、美誉度不高,让很多企业避而远之。比如,有的地方“招商不安商”,企业遭遇政府“两张面孔”:前任领导招商“热情无比,有求必应”,一旦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或是领导更换便“冷若冰霜,官腔官调”,以致“说好的承诺没了、定好的规划废了、原有的关系变了,剩下企业困在那里无所适从……”

新官理旧账本是政府诚信履约之必须,可有的“新官”法治观念淡薄,契约意识不强,在失衡的政绩冲动下,态度大转弯,不理旧账,不计后果。这些政务失信行为短期看会给涉事企业带来损失,长期看则会导致地方营商环境恶化,挫伤民间投资兴业的积极性。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地方政府其实也会成为受害者,因为政务失信行为一旦出现,必然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进而也会拖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不讲信用是经济发展的大忌。在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背景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紧盯政务失信行为,可谓切中了要害,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释放出向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现象动刀的强烈信号。在实际操作层面,《通知》提出,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加强违约失信行为认定,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此举旨在让企业能及时反映问题,让有关部门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在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方面,《通知》提出全面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充分用好发展改革系统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等措施,如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等,这些举措意在让相关政府部门深刻认识到政务失信的严重后果,从而切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此外,为了使政策落到实处,《通知》还提出了定期开展评估通报、建立失信线索监测发现督办机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等政策保障办法。相信随着《通知》的落地实施,特别是对政府失信行为加大监督、惩戒和曝光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鼓励企业家大胆发声,将促进和倒逼政府诚信履约,让民营企业家投资更有安全感,也更愿意以恒心办恒业。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政府诚信履约是最基本、最紧要、最关键的。当政府诚信公正、官员守信廉洁时,社会风气、营商环境会随之风清气正,市场信心、企业家预期也会更加稳定。期待各地各级政府部门直面问题、刀刃向内,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筑牢社会诚信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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