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新实践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王春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近年来,浙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了以“群众唱主角、干部来引导、德法加智治、有事当地了”为内涵的鲜明实践特征,以“浙江之窗”展示“中国之治”。
近日,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接受《法治日报》记者专访,畅谈如何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上走前列作示范。
记者:11月6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北京召开,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党委政法委负责人,您对此有哪些认识与体会?
王成国:这次纪念大会主题鲜明、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会前,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了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高度重视,对奋战在基层一线同志们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是极大鼓舞、极大激励、极大鞭策。陈文清书记在会上的讲话,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论述精神的核心要义,系统阐述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全面部署了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目标要求和任务举措,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我们要坚决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的使命担当,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强大动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好地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记者:这些年来,浙江是如何担当发源地使命,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
王成国:近五年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我们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保证和平安建设的总抓手,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在基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打造了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基层治理现代化标志性成果,助力续写“两大奇迹”浙江篇章。
我们突出“群众唱主角”,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发展村务监督、“村民说事”等做法,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构建“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打造“武林大妈”“乌镇管家”“国际老娘舅”等特色品牌,迈出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坚实步伐。今年,全省有300多万名志愿者积极参与,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
我们突出“干部来引导”,创新探索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员活动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机制,推广运用“党建+市域治理”“党建+网格”“党建+流动人口管理”等做法,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掌握了坚持党建统领基层治理的工作主动。2022年,全省来信来访数相比2012年下降67.3%。
我们突出“德法加智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并举,大力推进大数据运用、互联网法院等数字化建设,创新构建“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持续提升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2022年,全省9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社会治理中心,建强8.5万个网格、45万个微网格,各类矛盾纠纷办结率达92.97%。
我们突出“有事当地了”,建立完善“四先四早”工作机制,开展警源、访源、诉源“三源治理”,构建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加快推进“枫桥式站所”和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有效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筑牢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第一防线。全省法院收案数逐年稳步下降,2022年全省万人成讼率下降至75.5。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从20年前的90.8%上升到现在的99.28%。
我们在实践中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马克思主义治理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治理智慧有机结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治理领域的生动运用和实践,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记者:以这次纪念大会为新的起点,浙江就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哪些新思路、新部署、新举措?
王成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将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站位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上走前列作示范。具体而言,我们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入手:
一、聚焦服务更大场景,自觉扛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使命担当。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放到持续推进“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中来思考实践,进一步构筑大平安、大治理格局,为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提供坚强保障。按照“城乡基层一体推进”的要求,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拓展完善城市版、海上版、网上版“枫桥经验”,更好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矛盾纠纷。
二、聚焦回应更新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完善“民呼我为”工作体系,深化“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坚持预防在先、化解在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三源治理”,建立健全非警务事项即时协同处置机制。进一步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加强各类调解协调联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聚焦凸显更优方式,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更好地发挥法治定分止争作用。全面推开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试点,完善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工作体系,推进矛盾纠纷在法治化“路线图”中流转化解。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按照“五化”“四到位”要求,完善“1311”信访法治化总体格局,持续打造“大信访”法治化工作体系。
四、聚焦实现更高效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实现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一体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发挥数字经济先行优势,加快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实现对苗头性问题的预测预警、对矛盾纠纷形势的综合研判。注重汇聚治理力量,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迭代完善统一指挥、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更好地整合基层力量,规范矛盾纠纷化解实体平台建设。
五、聚焦锻造更强本领,不断筑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根基。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实基层政法力量,推动政法单位人员力量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党委领导下统筹指导基层政法力量的制度机制,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动员基层广泛参与,创新基层民主协商平台,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发挥好法学会、律师协会的优势,更好发挥城乡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