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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对养殖等用海进行立体分层设权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张维 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张维 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这是国家层面第一份规范和指导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政策文件。

就不同类型的用海活动如何进行立体分层设权管理,《通知》提出了分类管理的思路。《通知》明确,一是在不影响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工程安全及防灾减灾等前提下,鼓励对跨海桥梁、养殖、温(冷)排水、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等用海进行立体分层设权,生产经营活动存在冲突的除外。二是完全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填海,排他性较强或具有安全生产需要的海砂开采等开发活动不予立体分层设权。同时,《通知》明确,其他用海活动经严格论证具备立体分层设权条件的,也可进行立体分层设权,为地方推进不同类型用海活动探索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预留了政策“接口”。

《通知》的印发,是深化海域物权制度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将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向“立体”、从“二维”向“三维”转变,对于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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