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11月24日,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法国驻华大使馆联合举办,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承办的第九届中法反家庭暴力研讨会在京举办。本次研讨会以“反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回顾与展望”为主题,中法两国的法官、检察官、法学专家和妇女组织代表围绕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司法实践和地方经验等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会由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副院长、教授周应江主持。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法国驻华大使馆以及北京、深圳、常州等地方妇联和中华女子学院、北京警察学院的师生共计150余人线上线下参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林怡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本次研讨会旨在加强中法在消除家庭暴力方面的交流互鉴,共同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中国一贯高度重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保障妇女权益,在反家暴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并取得积极成果。希望与法方学习互鉴、相互成就、共同发展。
法国负责东南亚及远东区域联络司法官何法晟在致辞中肯定了本次研讨会旨在探讨中法两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与实践这一主题的积极意义。
主旨发言环节中,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教授李明舜从中国反家庭暴力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反家庭暴力法律体系的特点、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成效三个角度对中国反家庭暴力法律体系展开详述。
法国普瓦捷市上诉法院院长格韦诺拉·乔利-科兹法官为参会人员讲述“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概念的演变”,从社会心理概念对司法活动的意义、家庭暴力案件中实施侵害的手段、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创伤的研究成果及司法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了介绍,从个案到体系提供独特的见解和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王丹以“中国反家暴的司法实践”为题介绍我国反家暴预防、制止和救助体系。她介绍了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我国法院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布典型案例、制定司法解释以及完善反家庭暴力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并专门分享了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家庭暴力受害人举证难等瓶颈问题所作的努力,如颁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证据的收集和固定程序前移等。
普瓦捷大学医院法医研究所副所长、普瓦捷上诉法院的司法专家阿莱西亚·德尔布赖尔女士发言主题为“配偶凶杀案的犯罪学分析”。她从社会学角度对家庭凶杀案进行分析,引用大量的普瓦捷上诉法院提供的数据,对家庭暴力犯罪人的共同特征及临床分析进行讲解。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副教授但淑华以“中国家庭暴力概念在立法、司法中的发展与展望”为题,分析了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概念的进步与不足,回顾了家庭暴力概念在司法实践中的发展和立法对扩展家庭暴力概念需求的回应,提出完善家庭暴力概念是改善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效果和增强家庭成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履行国际义务的必要举措,并对完善的方式和内容进行了展望。
法国阿维尼翁市共和国检察官弗洛伦斯·加尔迪尔女士主旨发言的题目为“概念发展在司法实践领域的体现”。她通过讲述对家庭暴力的法律理解、改变民众对家庭暴力理解的方式方法等,结合阿维尼翁司法法院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具创新性及可行性的保护系统,并分享了阿维尼翁司法法院实施恢复性司法的经验。“恢复性司法”不再只单独关注救助受害者或矫治施暴者,而是更加关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的对话,这样更利于施暴者认识施暴行为的违法性,避免累犯。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吴越以“家庭‘小平安’促社会‘大平安’地方反家庭暴力工作经验分享”为题进行主旨发言。她分享了出台并实施《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等工作经验。
会上,中法双方与会嘉宾还对反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问题进行了进一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