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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前妻分财产男子用假合同打假官司 3人因虚假诉讼被郑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朱国涛  离婚案件中少不了财产分割,如果当事一方为了多得财产,利用假合同、假银行流水打假官司,...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朱国涛

  离婚案件中少不了财产分割,如果当事一方为了多得财产,利用假合同、假银行流水打假官司,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2001年,河南省郑州市女子陈某与男子孙某才登记结婚,2008年育有一子。因生活矛盾,两人多次起诉离婚。2017年,法院依法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婚生子由陈某抚养,离婚案件未对二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处理。2018年4月,陈某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将孙某才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而在此之前不久,孙某才为了不让房子被陈某分走,让其胞兄孙某亮找到宋某刚,双方恶意串通,伪造了房屋买卖合同,并通过孙某亮及其家人与宋某刚之间银行账户的转入转出,“制造”了宋某刚向孙某亮支付房款的转账凭证。宋某刚以此为证据,以孙某亮和孙某才为被告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之诉,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履行交房义务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院受理后,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骗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在陈某诉孙某才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中,法院以上述调解书已生效为由,认定孙某亮和孙某才以160万元的价格将案涉房屋卖给了宋某刚,又以该房产登记在孙某亮、孙某才名下为由,认为孙某才与陈某对房价80万元共同所有,判令孙某才向陈某支付房屋折价款40万元。

  判决生效后,孙某才并没有向陈某支付40万元,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在执行中,宋某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停止执行案涉房产并确认该房产归其所有。法院审理后,同样以上述调解书已生效为由,判决停止执行案涉房产并确认该房产归宋某刚所有。

  陈某眼见生效判决不能执行,离婚后无法分得任何财产,便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执行异议之诉进行监督。金水区检察院在对该民事监督案进行审查时,发现宋某刚与孙某亮、孙某才之间并不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而是通过虚假诉讼骗取法院的民事调解书,遂依职权对宋某刚与孙某亮、孙某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进行法律监督。另外,在陈某与孙某才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中,法院认定的事实基础是宋某刚与孙某才、孙某亮通过虚假诉讼取得的民事调解书,同时依职权对陈某与孙某才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法律监督。

  金水区检察院就发现的相关情况向法院提出建议,法院经审查,依法对宋某刚与孙某亮、孙某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再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刚并未向孙某亮、孙某才支付购房款,双方之间不存在真正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制造银行流水、虚构事实提起诉讼,并通过调解方式予以确认,构成虚假诉讼,遂判决撤销原民事调解书,并驳回宋某刚的诉讼请求。同时,法院对陈某与宋某刚、孙某才执行异议之诉案和陈某与孙某才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进行再审,判决驳回宋某刚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审结后,金水区检察院将案件中发现的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第一时间移交给公安机关。目前,宋某刚等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责编: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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