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董凡超
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张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王某某、孙某某、张某、李某赔偿一万四千五百元,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2022年11月30日,法槌落下,王某某等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当庭宣判。
该案中,王某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寄递信息后,以货到付款形式,对价值仅两元的足浴包收取货款69元,并向全国不特定收货人“盲发快递”17万余单,骗取钱款共计30余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刑事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涉案物流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消除信息泄露安全隐患。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中的一起,也是检察机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打击电诈犯罪的生动注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一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坚持惩防治并举,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坚决依法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犯罪起诉数量呈上升趋势
近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以下简称《工作情况》)披露,随着打击治理特别是境外抓捕力度加大,今年1月至10月,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万余人,同比上升近52%。
据最高检第四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特点可以用9个字来概括,即“领域广、手段新、危害深”。随着近期政法机关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开展重点打击,大批在境外从事诈骗活动的人员被集中抓捕回国,今后一段时期,检察机关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将呈持续上升态势。
——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量仍高位运行,但上涨幅度逐步放缓。今年1月至10月,检察机关共起诉帮信罪11.5万余人,同比上升近13%,涨幅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
——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数量激增,该犯罪行为已成为仅次于帮信罪的第二大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今年1月至10月,检察机关共起诉掩隐罪10.4万余人,同比上升近80%。
——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数量快速上涨。今年1月至10月,检察机关共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1.7万余人,同比上升5.3%;起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近2000人,同比上升近16%;起诉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5000余人,同比上升近75%。
此外,《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电诈犯罪人员“三低”(低龄、低收入、低学历)特征依然明显。今年1月至10月,在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帮信、掩隐三类犯罪人员中,25岁以下人员占到31%、高中及以下学历(含职高、技校、中专等)占85%、无业人员占53%。
值得高度警惕的是,在校及刚毕业学生逐渐成为犯罪集团拉拢吸收对象,未成年人涉罪人数有所增加。今年1月至10月,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帮信、掩隐三类犯罪人员中,不乏在校及刚毕业学生。其中,未成年人占比1%,人数同比上升68%;有的未成年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者,表明此类犯罪开始向未成年人群体渗透。
数据赋能全链条惩治电诈犯罪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研发涉“两卡”案件漏犯漏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筛选、归集、碰撞,从所办理涉“两卡”案件中发现市内跨区案件37件;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研发在校学生异常电话卡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对在校学生持有不合理、非生活所需的异常电话号码数据比对排查,捣毁非法买卖电话卡犯罪窝点两个,督促相关部门注销异常电话卡5500余张;
……
《工作情况》披露,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施行,深入贯彻落实数字检察战略,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设计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加强反诈领域办案数据碰撞比对和综合研判运用,提升打击治理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在强化数字赋能的同时,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及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构建“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体系。
今年9月,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启动第3批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全力打团伙、摧网络、斩链条,持续释放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其中,与公安部联合督办的浙江“12·30”专案,已抓获11名主犯,判决4名,主要组织者葛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3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形成有力震慑。
在依法从严惩治境内协同犯罪人员方面,各地检察机关围绕人员流,加大对边境地区的防控力度,加强对非法偷越国(边)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围绕资金流,坚持“一案双查”,同步加强对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等为诈骗犯罪进行“洗钱”行为的查处力度;围绕信息流,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尤其是非法获取人脸、声纹等敏感信息,利用AI等前沿技术伪造人脸、声纹以及获取其他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
此外,最高检会同公安部、最高法强化工作衔接配合,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流程各环节开展追赃挽损。对于逃匿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依法启动被告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同治理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中,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工作情况》披露,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反诈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赋予的公益诉讼职责,围绕重点行业个人信息保护、“两卡”管理、企业反诈义务履行等方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3年以来,针对电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未依法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义务的违法情形,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0余件。针对违法行为人利用营业执照批量申请固话实施电诈的情形,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督促通信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严格规范批量申请固话程序,取得了良好效果。针对涉案企业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营业执照未被撤销登记,导致涉诈风险持续存在的问题,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启动营业执照撤销登记程序,减少风险隐患。
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施行,聚焦案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治理漏洞和短板,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溯源治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以“盲发快递”方式实施诈骗案,针对非法买卖寄递信息等问题,依法向物流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物流寄递行业落实反诈主体责任。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检针对一段时期征信类诈骗案件高发态势,及时分析背后原因和治理漏洞,会同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联合约谈相关运营商和平台企业,督促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已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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