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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实控人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获刑

10月31日晚间,嘉化能源披露了实控人涉案最新进展。根据法院判决,嘉化能源实控人管建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10月31日晚间,嘉化能源披露了实控人涉案最新进展。

根据法院判决,嘉化能源实控人管建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万元。

嘉化能源公告并未透露管建忠所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具体涉及何事。

不过,此前证监会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嘉化能源在一项重组交易中存在内幕交易问题,而涉案人正是管建忠及其同学。


犯操纵证券市场罪

公告显示,嘉化能源于10月3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送达的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通知。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管建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件,2022年10月28日,管建忠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刑事判决书》显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管建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万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该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回查公告,2020年8月,嘉化能源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证监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管建忠立案调查。

2020年10月,管建忠收到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其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正被金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金华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昔日重组存在内幕交易问题

证监会于2020年7月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时任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美福石化”)监事殷张伟内幕交易嘉化能源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管建忠涉案其中。

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底,嘉化能源董事长管某忠拟对其实际控制的美福石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7年6月30日,浙江证监局对嘉化能源出具关注函。7月7日,嘉化能源召集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开会,对关注函的问题进行了讨论,请与会人员发表如何回复关注函的意见。管某忠、时任嘉化能源董秘的林某均参加了本次会议。

2017年7月25日,经管某忠同意,林某向浙江证监局邮件报送关注函反馈稿,浙江证监局未接受该反馈意见。9月10日,经管某忠同意,林某向华林证券何某丹邮箱发送了关注函反馈稿修改版,在此版本中,明确有“将美福石化的资产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表述。9月12日,经管某忠同意,林某向浙江证监局邮件报送了关注函反馈第二稿,其中明确有“整合美福石化AEO产品进入嘉化能源”的表述,浙江证监局表示接受该回复意见。

2017年9月底,管某忠安排林某找中介机构操作美福石化装入上市公司的相关业务,林某跟平时合作过的中介机构联系,表示嘉化能源拟筹备重大重组业务,请他们报价,此阶段未提及重组的具体对象。10月13日,嘉化能源召开第一次中介机构现场会,现场会上管某忠说明了嘉化能源要收购美福石化。

2017年10月26日,嘉化能源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披露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停牌。11月9日,嘉化能源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称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自10月26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11月25日,嘉化能源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披露拟收购石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资产,交易对手方为关联方及独立第三方,构成关联交易,拟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12月26日,嘉化能源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拟现金收购美福石化100%股权,美福石化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管某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8年1月25日,嘉化能源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了嘉化能源收购美福石化100%股权的具体方案,本次交易标的资产100%股权初步作价2.69亿元。3月7日,嘉化能源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自3月8日起复牌。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殷张伟与管建忠是多年的老朋友,关系密切,二人经常通过见面聚会、电话及微信语音等方式联络、接触。在2017年9月20日-2017年10月20日期间,管建忠曾多次与殷张伟通过微信语音联系。2017年9月20日,殷张伟通过起本人证券账户“殷张伟”操作买入嘉化能源股票4.41万股,成交金额39.25万元;2017年10月20日,买入41.00万股,成交金额381.09万元。截至调查日,实际卖出200股,成交金额1638元,其余股票未卖出。


管建忠之妻已接掌董事长一职

目前,嘉化能源主要制造和销售脂肪醇(酸)、聚氯乙烯(氯乙烯)、蒸汽、氯碱、磺化医药以及硫酸(精制硫酸)等系列产品,子公司经营港口码头装卸、仓储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及氢能、加氢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嘉化能源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实际上,早在2020年8月证监会启动立案调查之际,嘉化能源便收到时任董事长管建忠的书面辞职报告,管建忠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所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随后,管建忠之妻韩建红出任上市公司董事长一职。三季报显示,管建忠通过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实际控制嘉化能源。

在今年8月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嘉化能源表示,氢能在国家能源政策和产业资本层面都受到重点关注,是公司未来产业布局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从副产氢气切入(公司气氢已达到高纯氢标准),且具备氢能相关的存储及运输能力,已成功在长三角地区建成并运营下游加氢站工作。依托现有氢能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加速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持续培育发展制氢—运氢—储氢—加氢—用氢的产业链,全面推动氢能产业的发展壮大和氢能的示范应用。

嘉化能源还表示,公司依托现有主要产品,深耕挖潜,加大投资,拓展下游高附加值产业链:公司投资20亿的VCM、PVC二期项目,目前在按计划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公司低温罐区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各项辅助配套设施施工在推进中;优化脂肪醇(酸)多种碳链结构,加大研发应用,产品多元化,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在清洁能源领域,进一步提升光伏产业规模,加大光伏新能源的投入,同时有序推进新型氢能储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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