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朋友圈绝非“私人领地”,一句“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了”的秀订单行为,让300亿光伏龙头,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后,再领证监局警示函。
2023年1月28日,宁波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日升”,300118.SZ)员工庄某因在朋友圈违规泄露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东方日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东方日升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宁波证监局发布的警示函,图片来自宁波证监局官网
值得注意的是,该事件从发生到两封罚单落地,仅有10个工作日。
警示函中披露,庄某并非因简单透露订单规模而受处罚,其在评论中还与某券商分析师讨论上市公司组件成本、交付价格、未来业绩等。
而这一“微信朋友圈调研”事件的经过,被记录在东方日升1月12日的致歉公告中。
该公告显示,庄某实际为东方日升组件事业部全球市场总监庄英宏。1月9日21时32分,庄英宏在其微信朋友圈转发了双一力储能公众号发布的“15GWh!宁波双一力与海辰储能签订三年电芯供应战略合作协议”文章,并配以文字“发力储能,我们认真的,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了。”
随后,卖方研究员朱玥在该条朋友圈下与庄英宏进行了简单评论与回复。
当被朱玥问及组件产品的成本价时,庄英宏回复道:“按照硅片报价5.1元/片,电池非硅0.14元/瓦再加组件非硅成本0.6元/瓦”。
不过,庄英宏于当晚22时30分许删除了该条朋友圈下其与朱玥的相关评论对话。
随后,相关对话内容被曝光,“微信朋友圈调研”事件于1月11日被多家媒体报道、转载。东方日升随后澄清道歉,表示庄英宏言论系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立场,庄英宏所述“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了”为其与公司储能业务相关同事交流了解后作出的个人理解,口径为公司双签订单量与意向在谈订单量的合并量。东方日升随后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时强调道:“虽然属于公司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但并不是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准确反映。 ”
东方日升称,关于公司电池组件非硅成本,庄英宏回复的数据与行业公开数据一致。目前,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汇总测算中,未对2023年及未来年度经营情况编制盈利预测。
由于“微信朋友圈调研”事件影响广泛,东方日升于1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并于1月17日收到监管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东方日升未能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5.3.1条、第5.3.2条的规定。要求东方日升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而针对庄某的不当言论,东方日升在回复关注函时表示,已对庄某进行内部问责,公司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于2023年1月12日发布了关于员工庄**违纪处理的内部通报,决定对庄**(工号 R-21728)予以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性扣除绩效工资,2022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不高于B等,取消当年度晋升及评优评先资格。
除了上市公司,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朋友圈“调研”的分析师是否也需要担责,会不会有相应的罚单落地,也值得继续关注。
截至1月20日收盘,东方日升股价报收于34.02元,微涨0.35%,总市值为3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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