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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北大商法圆桌会议”在南京举行

近日,以“制定商法典:新《公司法》实施问题与司法解释之修正”为主题的第六届“北大商法圆桌会议”在南京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

近日,以“制定商法典:新《公司法》实施问题与司法解释之修正”为主题的第六届“北大商法圆桌会议”在南京举行。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出席并致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后龙,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建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范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友苏,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林彬先后做了主旨演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凯湘主持主旨演讲环节。

会上,与会代表围绕“新公司法的效力范围 ”“公司设立和出资责任”“公司治理”“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和清算”“新公司法实施对企业的影响及过渡期规则”等热点话题展开深入研讨,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公司法司法解释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未来的商法发展和司法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指引。

本届“北大商法圆桌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江苏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承办。来自国内著名高校专家学者和法官、律师、公司法务等14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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