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日前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快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方案》,我国将完善保护政策制度,包括制定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加强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网络直播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继续推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
《方案》指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重点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等七个方面开展。
其中,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方面,将完善保护政策制度、健全保护标准规范。包括制定知识产权鉴定规范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等。
在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方面,将加强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侵权损害赔偿的证据规则、数额计算等裁判标准。
根据《方案》,到2027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加全面系统。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