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的无人机居然没有禁飞限制!”“博主求带飞!”用不正当手段破解了无人机的禁飞限制后,王某喜滋滋地在网络平台上展示自己的无人机高空飞行成果,看到粉丝们的热情回应和对“破解之法”的询问,王某发现了“商机”。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李某、王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王某是一名无人机爱好者,平时喜欢用无人机拍摄短视频上传到自己的自媒体平台,收获了许多粉丝。一段时间后,不满足于现状的王某开始想办法让无人机飞得更高,以拍摄到更美的风景。由于无人机在出厂时就已设置了限高和禁飞区域,如果想让无人机飞得更高更远或者在禁飞区域起飞,就必须到公安机关审批备案,再向无人机公司申请解除限制。为了更方便地破解这些限制,王某打算自行寻找“外援”。
2022年2月,王某在网上找到了同为无人机爱好者且会技术的李某,帮自己解除禁飞限制。李某爽快地答应下来,以远程控制的方式帮王某破解了无人机的禁飞限制,事后向王某收取了500元好处费。
解除限制后,王某便使用无人机在高空拍摄,并在自媒体平台上展示拍到的高空美景,很快吸引了许多粉丝,还有人向王某私信请教“破解之法”。
在粉丝的热情反应中,王某看到了“商机”。他找来李某商量合作,由王某在某网络平台上标注“有偿介绍破解无人机”吸引粉丝,并将有需求的人介绍给李某,李某则负责为客户破解无人机禁飞限制。看到这样的方式来钱快,李某又找来3人帮自己介绍客户。
2023年3月17日,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发现海曙区有居民的无人机禁飞限制被破解了,涉嫌犯罪,遂于当日立案。随后,公安机关发现了王某、李某等人的不法事实并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自2021年下半年起,李某就开始经人介绍破解无人机禁飞限制,截至案发,李某共为200余人破解无人机禁飞限制,非法获利9万余元;王某累计为李某介绍100余人,非法获利1万余元。
案件移送至海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认为,李某、王某的行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李某、王某及其他3名“介绍人”均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到案后,李某、王某等5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2023年11月30日,海曙区检察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对李某、王某等5人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蒋杰 陈璐萍 周洋)
上一篇:以拉人“打牌”为名组织网络赌博
下一篇:这个团伙专门为电信诈骗引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