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纷纷推出消费券项目,持续激发居民消费活力、释放市场潜力,提振区域经济。然而,一些人打起了用消费券恶意套现骗取政府补贴的主意,导致部分消费券没有发放给真正有需要的消费者。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通过办案梳理出消费券发放监管漏洞,以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人和商户作出相应处罚。
张某甲在一次就餐时使用了大额消费券,省下了不少钱,这让他萌生了一个念头:如果用消费券套现,就是无本万利的好事。于是,他找来老乡刘某、张某乙、贺某组队抢券,一抢到消费券便立刻来到事先找好的商户,虚构交易后核销消费券。因资金异动,张某甲等4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随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11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鉴于刘某、张某乙、贺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情形,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某等3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张某甲这样的“羊毛党”并非个例。据统计,鄞州区检察院2023年共办理涉消费券诈骗刑事案件12件54人,依法对15人提起公诉,对39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23年12月20日,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对系列不起诉案件进行行刑反向衔接,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根据违法情节,分别对实施消费券套现的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
在开展行刑反向衔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根据宁波市消费券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存在恶意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或消费主体,应当取消其参与资格。但在现实中,个别商户参与了消费券套现行为,却未被取消资格。据此,鄞州区检察院通过某支付平台对涉案的40余家商户进行逐一排查,发现其中一家商户仍在最新一期餐饮消费券的参与商户名单中。
对此,检察官走访了鄞州区消费券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座谈,就消费券参与商户资质监管模式等问题进行交流。检察官发现,数字化平台、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之间未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违法违规商户信息未及时互相推送,导致相关商户未被及时取消活动资格。
针对上述情况,今年3月5日,鄞州区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取消该商户参与消费券活动资格,并加强对消费券活动参与商户的资质审查与日常监管,做好信息互通、共享,堵住监管漏洞。目前,该检察建议已得到回复采纳。(蒋杰 王媛媛 张文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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