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想到,我们与镇政府持续了8年的拆迁赔偿纠纷能够得到圆满解决。感谢检察机关让我们拿到了赔偿款、住进了安置房。”近日,四川省彭州市某镇村民黄某某等人,带着多面锦旗走进了彭州市检察院。
这场困扰了黄某某等8户村民多年的行政纠纷,要从16年前说起。
危旧房拆除引发纠纷
2008年,四川省汶川“5·12”大地震后,彭州市某镇房屋受损严重。2013年,该镇启动“场镇危旧房再改造”项目。黄某某等8户居民认为补偿安置不合理,不同意搬迁。协商无果后,2015年12月,某镇政府对黄某某等8户居民房屋实施了拆除。
8户居民不服,于2016年10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赔偿损失。历经8年20余轮诉讼,法院最终判决镇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并承担赔偿责任。
2023年3月,8户居民认为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过低,向成都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走访调查找准问题症结
受理该案后,成都市检察院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市级检察院重点审查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原审判决是否错误等,彭州市检察院协助调查核实。两级检察院协同配合、一体履职,高质效推进案件办理。
彭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调阅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案卷,数次深入某镇实地走访,调查危旧房改造背景、人员安置、过渡费支付情况等,耐心倾听8户居民诉求,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房屋被拆除,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没有达到预期,经反复诉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8户居民内心的不满情绪积压得越来越多。”彭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找到问题症结后,两级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讨论案件,最终认为法院酌情认定8户居民的房屋损失有法律依据,该案不符合应当监督的法定条件。
搭建平台争取实现多赢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8户居民因赔偿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影响施工进程,投资上亿元的某镇危旧房改造项目长期停滞,本该在2020年前完成的商业开发受到影响,多数已签搬迁协议的居民也表示不满,镇政府面临较大的维稳压力。
经过认真研判,两级检察院决定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行政争议从源头高质效实质性化解。
随后,彭州市检察院提出需要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当地党委政府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争议化解建议高度重视,抽调信访、拆迁安置部门等组建工作专班,依托执法监督和信访联席等机制,齐心协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检察机关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以及8户居民在诉讼中的合理性诉求,建议镇政府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与居民重新协商赔偿数额;针对居民提出的没有法律依据的损失,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引导他们放弃不合理诉求。
然而,关于房屋损失的赔偿标准,8户居民与镇政府无法达成一致。检察机关建议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房屋损失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出具房屋价值评估意见后,双方均予以认可。
公开听证促进争议化解
为彻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和法结,成都市检察院决定对此案组织公开听证会。
2023年11月17日,在由法学专家、专业律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的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听证员听取双方意见后,一致认为,本案终审判决赔偿数额既低于征收补偿标准,也低于已签搬迁协议居民获得的房屋补偿待遇,申请人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解决,不利于矛盾纠纷化解,建议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做好双方和解工作。
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先向镇政府建议:“既要依法行政,也要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同时,对居民进行耐心劝解:“法律对行政赔偿是有规定的,镇政府也不能突破法律规定进行赔偿。”经过检察官的努力,最终,8户居民自愿放弃不合理的诉求,与镇政府商议确定了赔偿金额,当场签订了行政赔偿协议。
据了解,目前停工多年的改造项目、已签搬迁协议居民期盼的商铺安置项目均已重新启动、有序推进。(查洪南 廖奇英 满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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