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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法院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残疾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民主与法制网讯(□钟镜东 通讯员 张建国)在2022年5月15日第32个“全国助残日”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八个残疾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民主与法制网讯(钟镜东 通讯员 张建国)2022年5月15日第32个“全国助残日”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八个残疾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执行等领域,涉及依法保障残疾人生命财产安全、劳动就业、健康医疗、基本生活、无障碍参与诉讼等内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案例《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诉讼服务——付某谭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入选。

基本案情

付某谭某均为持证聋哑人。2021年9月,谭某付某出具《借条》,借款本金29400元,并约定谭某每月还款1000元,如其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需承担付某为维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其后,付某多次催促谭某还款,但截至2022年3月,谭某仅归还借款本金2100元。谭某认可尚欠付某借款本金27300元。付某遂诉至龙岗法院,请求判令谭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逾期还款利息及维权费用。

案件审理现场 通讯员供图

审理过程

承办法官考虑到残疾当事人不方便到庭参加诉讼便在庭前通过手机短信对双方提供诉讼指导和释明,在征得同意后,采用移动微法院方式进行线上庭审,减少了残疾当事人诉累。庭审中,法官主动邀请手语老师到现场为当事人提供全程手语翻译服务,充分保障了残疾当事人诉讼权利法官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优势,最大程度满足残疾当事人及时便捷、低成本、高效益处理纠纷的要求。

裁判结果

龙岗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借条》约定的金额、还款时间及维权费用的负担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谭某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故判决谭某付某支付借款本金27300元、维权费用35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

典型意义

龙岗法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积极设立“助残绿色通道”,将无障碍服务贯穿诉讼全流程。法官坚持“快立案、快送达、快审理、快结案”工作思路,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庭审,并主动寻求手语老师辅助,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方便地参与诉讼活动,让残疾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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