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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法院全面恢复审判工作正常秩序

民主与法制网广东讯(□钟镜东 通讯员 张建国)3月21日,在“慢行”了一星期之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迅速恢复了正常工...

民主与法制网广东讯(钟镜东 通讯员 张建国)3月21日,在“慢行”了一星期之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迅速恢复了正常工作秩序,案件审理、诉讼服务等各项工作随即进入“快节奏”轨道。据统计,21日当天,龙岗法院本部共开庭审理案件50宗,其中刑事案件6宗;六个派出法庭共开庭48场,其中线上31场,线下17场。

龙岗法院复工第一天 通讯员供图

据了解,3月20日下午接到上级关于全面复工复产的通知后,龙岗法院即于当晚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恢复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的通告”,表明院本部及各派出法庭3月21日起全面恢复现场开庭及诉讼服务,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来访接待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恢复现场办公;并提倡大家有关立案、提交资料、阅卷、查询、庭审、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与“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和咨询,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同时告知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提前在“龙岗法院服务号”进行预约,办理业务当日持预约人身份证件及预约截图交工作人员核验。“通告”特别对疫情防控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所有前往龙岗法院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须为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绿码,现场进行体温检测,通过“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并须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在发布通告的同时,龙岗法院工作人员还连夜通过电话等方式一一通知次日开庭的当事人,点对点提醒明确了次日前往法院参加诉讼的有关注意事项。

龙岗法院复工第一天 通讯员供图

在严格按照上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龙岗法院结合本院实际,秩序井然又高效优质地展开了案件审理与诉讼服务等各项工作。上午9时30分,除极个别庭审因当事人特殊原因临时变更外,其余已排定的庭审或线下、或线上均按时进行,部分较疑难复杂的案件一直持续到中午时分,工作秩序有条不紊。

21日上午,龙岗法院坂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合同纠纷案,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退还投资款,双方原本就工业用地钢结构厂房和地皮租赁及环保砖厂项目投资分红达成协议,后被告收到投资款项后未启动项目。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方案,被告同意向原告退还投资款。21日下午,该院速裁庭审理的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款15000元。被告先后两次通过微信转账偿还借款本金共计7000元,此后一直未再还款。庭审中,原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审顺利完成了事实查明等有关程序。

目前,龙岗法院各项业务工作已经全面恢复正常秩序。龙岗法院将在持续从严从细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同时,围绕“审判质效提升年”和“纪律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力争把这一波疫情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以全院上下全心全意的共同努力,切实推动全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坚决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建设司法公信力卓著、全面服务高水平深圳东部中心发展的先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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