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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入驻公安分局,共同打造检警协作的“罗湖样本”

民主与法制网讯(□任琪琪 通讯员 罗检宣)为不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升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近日,深...

民主与法制网讯(任琪琪 通讯员 罗检宣为不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升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罗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立中、林松崧和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田国宏、邱焱峰出席会议,罗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罗湖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负责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聂继舟主持。

聚焦监督凝合力

会上,聂继舟通报了今年以来检警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工作推进情况,一是今年7月6日,双方联合制定《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二是密集开展专项侦查监督,配合无间共促办案质效。三是强化提前介入力度,高效协作严把案件源头关。下一步,双方计划由检察院向公安各办案单位通报前三季度的执法办案质量,同时开展一次同堂培训,统一证据标准、凝聚司法共识。

座谈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由检察院指派的检察官和区公安分局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范增清作为首批派驻检察官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范专委表示,要充分发挥“侦协办”的纽带作用,积极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加强检警双方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在派驻工作中不断学习,总结提升,强化素能,做好案件规范化办理的“守护者”。

谋定思路促发展

邱焱峰表示,两名检察人员以“定人+专职+常驻”形式入驻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将对把好公安基层执法办案“一线关口”、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起到“监督前哨”的作用。希望检警双方持续强化双向沟通协作,共同抓实、抓细、抓好各项执法工作环节,充分发挥“侦协办”“一室多能”功效,实现法治理念进一步融合、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进一步精准、协作配合进一步高效的理想效果。

陈立中肯定了“侦协办”前期试运行取得的工作成效,对两位派驻检察人员提出期望和要求,并对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补充了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执法司法“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二是强化监督力度,全面构建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三是突出联合联动,及时解决执法司法过程中的分歧和争议。四是聚焦重点难点,不断提高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质效。

实地考察广交流

会后,检警双方到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北斗)现场指导,听取了分局法制大队有关中心功能分区、各环节流程与整体运作情况的介绍。检察院两名首批派驻检察人员将驻点该地,助力“侦协办”实体化、实质化、实战化运转。

实地调研。通讯员供图

本次会议对于促进罗湖辖区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罗湖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相关制度机制,更好的服务保障平安罗湖、法治罗湖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检警协作的“罗湖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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