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池泽梅 通讯员 古雅妍 姜月)破产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助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3月30日下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转破”审判工作白皮书(2018年—2022年)》(以下简称《白皮书》)及3起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 通讯员供图
《白皮书》梳理回顾了近几年宝安法院“执转破”案件审理概况,分析了破产案件的主要特点,总结了破产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办理成效,指明了下一步深化“执转破”审判工作的方向。
四年多以来,宝安法院成立“执转破”专业化团队,积极推动府院联动,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稳步推进企业优胜劣汰,加快出清“僵尸企业”,以破促兴,为宝安区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四年多以来,宝安法院审查“执转破”案件123件,110家企业已经被裁定受理破产,其中96家企业被宣告破产,终结破产程序案件共计64件,化解“执行不能”案件5000余件,释放土地资源13276.5平方米,清偿职工债权3000余万元,涉及职工债权人2300余人。
下一步,宝安法院将深入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眼促进市场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狠抓队伍建设,优化破产队伍人员配置,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优化破产审判机制,细化破产审判繁简分流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增加府院联动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破产审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积极打造“执转破”工作的宝安样本,为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经济高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