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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远赴千里之外开庭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吴娟欢)4月14日上午9点,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晴川司法所跨域公开开庭审理一...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吴娟欢)4月14日上午9点,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晴川司法所跨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件。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23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收到检察院对被告人牛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起诉书,而此时,牛某已经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断口监狱服刑。

解决庭审问题,一波三折

时值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监狱呈封闭管理阶段,也无法与省外法院的庭审视频系统互通互联。案件承办法官段兰英及书记员潘丽君做了多方努力后,也未能实现开庭审理。

如何正常开庭审理案件?这成为一个摆在法官面前的难题。

2023年1月新冠疫情防控措变更后,事情有了眉目,法官了解到监狱虽未对外开放会见,但可以申请视频会见。2月份,法官与湖北省琴断口监狱、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司法局联系,申请借用司法行政系统的会见系统(用于家属会见、公务会见等)进行视频开庭。

时间来到2023年3月。报案人广东某管理有限公司牵涉其中,案涉金额巨大(人民币1500万元),合同金额人民币1.1亿元。因被告人牛某实施的行为导致其公司对第三方履行不能构成违约,被第三方起诉成为被告,已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不能再拖下去了,时间不允许!”案件承办法官段兰英向合议庭成员提出。

“行,马上计划准备前往武汉开庭!”案件审判长,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熙贵斩钉截铁对合议庭成员说。

法院尽快开庭审理,能及时公正判决,对相关涉嫌犯罪行为及早进行司法定性、依法裁决,避免不确定的状态给企业带来额外的压力。

在征询公诉机关、辩护人、被害单位诉讼代理人等方面的意见后,法院最终确定4月14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司法局晴川司法所,使用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会见系统进行视频开庭。

连线开庭现场 通讯员供图

赴千里之外跨省开庭

4月13日清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赴湖北武汉开庭专案小组王熙贵、段兰英、潘港锋、潘丽君、王宇臻一行五人,携带好开庭所需的文件材料、设备器材等,赶赴千里之外的武汉市。

“审判席位和指示牌要摆正。”“视频会见系统运作正常。”“庭审记录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庭审录像可以在这个点操作。” 当天下午3时许,专案组一行人在抵达武汉后,分工协作,先向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晴川司法所出示相关公文、证件后,随即开始布置法庭。很快,空旷的会议室“变身”为刑事审判法庭,简易却又规范,庄重而不失威严。法庭布置完毕后,案件主审人员又再次确认了诉讼参与人是否都已抵达武汉,并在司法所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将可能影响庭审顺利进行的程序性问题提前进行沟通和意见收集,确保次日庭审顺利进行。

“现在开庭……”4月14日上午9时许,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虽然被告人牛某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联线开庭,但不管是法庭发问环节、举证质证环节还是最后的自我辩护及陈述,法庭均充分听取其意见。

当天三个小时的庭审,数据传输稳定,画面音频整体效果好,公诉人和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本案属于漏罪,被告人又羁押在监狱,开庭审理工作存在重重困难,但我院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对案件应收尽收、应判立判,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尽职尽责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本次专案组组长,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熙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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