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陈育敏)“网络女友”打着恋爱的幌子骗取信任,凭借着“一人分饰多角”的把戏,编造各种借口骗被害人钱财42万余元。日前,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
2017年,李某入职某影业公司做网络销售客服,期间通过微信号与詹某互加好友,两人相谈甚欢,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随后,李某先是诱导詹某两次认筹投资影视剧作,致其损失8.8万余元,紧接着一人分饰两角,编造“田静母亲”和“田静”身份,以家人生病、去世、吃饭等为由向詹某借钱。尽管两人素未谋面,平时仅限于文字交流及少数电话、语音聊天,但面对李某的要求,詹某几乎有求必应,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李某转账共计423294.16元,而这些钱都被李某用于生活开支、日常开销和打麻将等,挥霍一空。
归案后,李某对其虚构身份、以恋爱交友为名,编造各种借口骗取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大亚湾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退赔诈骗所得。
法官提醒: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各种网上交友信息鱼龙混杂,越来越多人热衷于网上交友、聊天。承办法官提醒,被害人往往“身在此山中”而无法识破骗局,网络交友要谨慎、仔细甄别对方真实身份,切莫轻信陌生网友的花言巧语。尤其涉及金钱往来更要提高警惕,多与身边亲友沟通,再三核实,不要轻易给对方转账。一旦发现被骗,要收集保存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