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钟黎洁 余汶燕) “感谢检察机关纾解了我的心结,保障了我的合法权益,真的太感谢了!”前来广东省中山中山一区检赠送锦旗的李某向办案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19日,林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车主系谭某)与李某停在路边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22年6月7日,李某将林某、谭某、保险公司起诉至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期间用于替代车辆产生的租车费用损失人民币13200元以及受损车辆因事故修车后车辆折旧差额人民币20000元,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上述费用的连带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李某支付赔偿款人民币4000元,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同年9月7日,李某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被原审法院驳回。同年12月15日,李某向中山一区检申请监督。
【公开听证】
收到案件后,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多次联系当事人,耐心听取意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就当事人所说的修车时长、责任由谁承担等事实进行核实。
为了更好的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保证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中山一区检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等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提交新证据进行陈述和答辩,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背对背”的多轮调解。听证员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是否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是否错误等问题发表了听证意见。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林某现场再支付人民币2000元给李某,纠纷彻底化解。当日,李某撤回监督申请。
一枝一叶总关情,“小案”里藏着“大民生”。此次促成和解是中山一区检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实现百姓心中公平正义的真实写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如我在诉、情同此心”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依法能动履职,深化诉源治理,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