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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第二人民检察院为申诉人解开心结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黄启成 刘洁滢)“我对处理结果很满意,特别是司法救助帮了我大忙。”近日,在对申诉人方某某进行电话...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黄启成 刘洁滢)“我对处理结果很满意,特别是司法救助帮了我大忙。”近日,在对申诉人方某某进行电话回访时,申诉人由衷地对检察官说道。

2021年9月,广东省中山市方某某驾驶电动车与他人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因言语不合,被冼某某等人打致重伤二级。此后冼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方某某以量刑畸轻等为由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受理申诉后,中山二区检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法律监督”多元履职,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帮助申诉人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检察履职效果得到申诉人发自内心的认可。

检察听证解开“法结”“心结”

中山二区检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工作要求,成立由院领导担任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及时调阅审查案卷,当面听取申诉人意见,多次召开办案组会议讨论案件处理以及研究多元履职化解矛盾的方案。

在征得申诉人同意后,检察官邀请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举行检察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通过播放案发现场监控录像,针对申诉人提及的重点环节进行逐帧播放,对原案被告人犯罪过程中的行为进行梳理和归纳,并结合证人证言和申诉人、被告人的陈述等证据分析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定罪量刑的依据,得到听证员认同原审判决的一致意见。经过多方共同释法说理,有效引导申诉人对原判决结果形成了客观认知,也解开了困扰申诉人的“法结”与“心结”。

听证会现场。 通讯员供图

司法救助解决“燃眉之急”

“虽然申诉人已经对案件判决结果没有异议,但申诉人在遭受犯罪后家庭陷入困境,如果我们只解决法律问题,申诉人家庭可能就会致贫返贫。”在办理申诉案件中,检察官了解到申诉人遭到犯罪侵害导致重伤二级,花费巨额医疗费用且仍需后续治疗,其本人没有经济收入来源,造成生活困难。检察官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指引申诉人提交相关材料,主动依职权调取申诉人不便搜集的证据材料,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申诉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解决了申诉人的“燃眉之急”。

跟进监督追捕“漏网之鱼”

申诉案件结案后,检察官针对原案仍有同案犯在逃的问题,结合原案监控录像,逐条梳理补充侦查取证方向,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侦查意见。公安机关经过进一步排查和布控,先后查明参与殴打申诉人的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及时抓获归案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最终得到了申诉人的充分认可,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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