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文芳芳)6月13日至14日,广东省加快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深圳召开。会议总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对广东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作出工作部署,复制推广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首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发挥好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广东建设高质量发展。
推进会现场。 通讯员供图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高站位高标准推进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要准确把握先行先试、引领示范核心要求,高质量推进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各项任务。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完善党委研究本地区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正确方向。完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示范引领带动全省上下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二是坚持先行先试,全面推进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重点任务。三是坚持引领示范,为全面依法治国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深圳要始终突出先行示范这条主线,重点围绕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难题、存在的突出短板,集中攻坚,率先拿出深圳的解决方案。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深圳法治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努力将深圳打造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窗口”和“名片”。五是坚持系统观念,加快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做好法治建设整体谋划、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法治环节有机贯通起来。
会议通报了广东省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工作情况和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进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院、省公安厅,广州、惠州市,深圳市有关单位作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企业合规建设、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创新国际化法治化商事仲裁法人治理机制等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首批典型经验成果展示,并参加前海国际法务区十大成果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