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陈芝敏)“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司法机关,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手段,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
6月28日上午,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以高质量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山市检察机关2022年检察建议工作情况,介绍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的工作成效,并就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力、对制发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的跟进监督等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2022年,中山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深刻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定位,全面更新检察司法理念,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共制发检察建议270份,同比上升9.8%。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既有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也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实现严格公正司法与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两手抓、两手硬”,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强化理念更新“转变点” 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持续深入转变更新司法理念,从传统的以刑事办案为主的监督理念转变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平衡发展、一体监督的新发展格局中,主动践行“能动司法”“双赢多赢共赢”“治罪与治理并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理念,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以能动创新履职服务保障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司法为民“根本点” 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
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围绕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筑牢保障民生民利的法治屏障,彰显社会治理温度。
强化监督效果“关键点” 打造共治共管新平台
制发检察建议前,充分研判仔细推敲,确保提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提出的解决方案周全具体和切实可行。制发检察建议后,主动跟踪跟进,积极支持、全力配合被建议单位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推动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以“我管”促“都管”,实现建议一份、整顿一行、警示一片、惠及一方的监督效果。
强化诉讼监督“切入点” 监督纠正司法突出问题
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违法办案、司法不规范及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等,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的同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接下来,中山市检察机关将用好“调研报告+检察建议+专项报告”工作模式,深化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提升检察建议实效,同时着力构建“人大监督+检察监督”“民主监督+检察监督”“执法监督+检察监督”等多项机制,推动各项监督相互贯通,形成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